千金之子,不死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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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佣人的证词,和房间检测出的弹壳数目,都证明案发现场实际开了两枪。但是受害人李先生身上,经医生检测,只发现了一颗子弹。”警官先生修长的手指在马克杯上敲打出灵巧的轨迹,喝一口咖啡,轻松自在地看向我,似乎已经掌握了一切秘密。这也是审讯中心理攻势的一种,大可以不必理会。我把头转到一边去,看见李重晔坐在办公椅上刚硬的侧脸。
千金之子,不死于市。自古以来王子犯法便从不会与庶民同罪。同样是受审问,李重晔就是高档办公椅,与警官先生平起平坐,老子就只能坐在矮脚小沙发上,被一盏刺目的台灯直直照着。
我扭头躲避的动作似乎让年轻的警察对我产生了浓厚的兴趣,他直直盯着我,逼问,“那么,到底是谁开了那致命的一枪呢?”
别他妈费神弯弯绕了,累不累啊。我刺啦撕断手中的报纸,慢慢叠成只纸飞机,轻轻一丢,落到志得意满的警官先生咖啡杯里。
他那一瞬间吃瘪的脸色让我爽到了。老子没教养地把腿撩到沙发上,懒洋洋的开口,“是我。”
“是我。”
我按在沙发靠背上的手指紧了紧,警官咳嗽两声,似乎对两人异口同声争抢着定罪的场景感到非常有趣,“根据受害人李先生的下属的报案,你们已经被定为犯罪嫌疑人。所说的一切都会成为呈堂证供……都严肃点。”
哢哒一声,李重晔漠然地点起了烟。
我望着门上大大的禁烟标志,朝不知是恼怒还是吞口水艳羡的警官耸了耸肩。
警官敲了敲桌子,“我最后再问一次,开枪的到底是谁?”
“是我。”李重晔走到门边衣帽架旁拿起风衣,他开车送我一起来时非要带上这么件衣服,不料还真派上了用场。我望着窗外的雨,莫名地想。李重晔把衣服给我裹上,牵起我的手,都没有看向那目瞪口呆的警察,直接说道,“是我开的枪。结案吧,我等传票。”
警察愣了一秒之后顺从地翻起了档案袋。可是我并没有顺着李重晔起身。
我转身坐正,面朝警察的办公桌,“报告警官。”
“开枪的是我,一枪,在锁骨以下打了个窟窿。”李越江在枪击过后就被警察带走了,尸体上这些细节,李重晔说不出来。
世界上最可笑的,便是一个黑帮头头,最后却被他的属下们弄到警察局要求伸冤。李越江背后那些老家夥们此举不过是为了牵制李重晔,不过他们在这件事上下的功夫越多,就越证明他们与李重晔相比,在硬实力上的虚弱。
年轻的警察好像被这突转弄得有点愣了,提起笔来僵硬的记录,一边向我询问,“那么,小李先生为你揽下罪名的动机是……?”
“因为他爱我。”李重晔停在我肩头的手忽地一僵。我抬起头,用生平最坦率地眼神直视他,“你敢说你不爱我吗,哥哥。”
李重晔冷漠的眼珠凝视着我,全身稍微僵硬了那么一秒。这一秒锺的怔忡就已经很说明问题了,精明强悍的李重晔何曾有过这样的失态,审讯室的摄像头忠实地记录了一切,到时候传到法庭上,只能越发证明我说的就是真相。
“就是这样了。打碎窗玻璃用来障人耳目的那一枪是他开的,他爱我,所以要为我做掩护。可我是个坏弟弟,并不值得哥哥为我付出那么多。”我跳下沙发,站起来,自发地从办公桌上取了副手铐套好,我不是李重晔,可没有认罪后立马走人的本事。
那警察傻愣傻愣的,按了铃,一夥刑警簇拥着我出门前,李重晔仍然站在那里,一动不动。
他一脸不可碰触的冷然,深深看着我。别人都当他无法探测,只有我知道那张没有表情的脸背后的意味,震惊,失望,伤痛,愤怒。
我终于伤了你的心了吗,哥哥。
我忍住眼角的泪水,在与他擦身而过的时候厚着脸皮停下了脚步。我垂着头,不敢去看他,用尽我最卑贱低微的语气,低低地问了一句,“你现在,还爱我吗?”
一屋子的人都看着我,象征着程序正义的摄像头伴随着电流音微微地摆动。我以为李重晔不会回答我了,在我进入无止尽的监狱囚禁岁月之前,再也看不到他予我的一点点的爱意了,众人复杂的目光叫老子难过得抬不起头,含着眼泪转身,不料转身就被他拉住了手。
他随意掐灭烟头,指头微薄的茧子,麻麻痒痒,在我被镣铐圈住的手心,一笔一画写上,“我。”
就此停顿在最后一撇上,再也没有接着写下去。
我握着拳,扬着头从他身旁跨过,在心里发誓,这会是慕锦此生流下的最后一滴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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