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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沈邀无法给出任何回答,就像他说会有人去爱徐恒言的时候,已经把自己排除在外。

-----正文-----

徐恒言在一片浓绿里努力分辨,眼睛都看累了也没找出来,一扭头看见沈邀悠然自得的笑,就知道他又被骗了。

沈邀轻轻地朝他眼睛吹气,徐恒言飞快眨了眨眼,缓解了干涩。

他闭上眼睛,捏了把徐恒言的手:“就这么抱一会儿吧,嗯?”

明知道徐恒言不会拒绝,沈邀还是用了请求的语气。徐恒言犹豫着把脑袋放上去的时候,因为角度的原因,脸是微微仰着的,温热的呼吸每一下都扑在人最脆弱的脖颈处。

沈邀说不好这种痒和‌‌‍高‎‌‍‌‎潮‎‌‍‌时的痒有什么不一样,都是从脊椎里一溜烟到达大脑,提示的危险不分先后,都代表最高级别。

徐恒言扑闪的睫毛终于停下后,沈邀睁开了眼睛。

像他们这样交叠在一起的抱法不多,所以引来了各怀揣测的视线。

徐恒言很轻易相信沈邀的鬼话,认为这确实稀松平常,且女装和遮挡的配饰都给了他勇气。

他们比最热恋的情侣看起来还要像热恋,但又没人亲口承认过彼此的关系。

对待徐恒言的瞻前顾后,沈邀应该下一剂猛药,反正他已经确定,被选择的那个无论如何都会是自己。

那这种温情脉脉的情节怎么还要上演,沈邀陷入疑惑里,只好随着诚实的情绪做事,把硌得徐恒言不舒服的墨镜摘掉,用自己的手掌覆在他的脸上。

徐恒言是真的小憩了一会儿,被叫醒时已经看不见夕阳,天色是将暗未暗的深紫色。

沈邀一直用指腹揉着他的脸颊,徐恒言懊恼道:“是不是睡出印子了?”

“很可爱。”沈邀说。

徐恒言难以置信自己得到了“可爱”的评价,不适应地撇嘴。“什么可爱……补妆的东西忘记带了,印子很难消吗?穿成这样,脸上带个印子,多么不体面。”

沈邀放下手:“没了。”

“真的?”徐恒言半信半疑,用手背贴了贴脸,“就算没印子了,你这么一揉,妆都花了。”

他还记得晚上要去吃私房菜,也不知道沈邀还安排了什么,徐恒言有点想去商场柜台补个妆。

沈邀换了个徐恒言能接受的夸奖,他仔仔细细观察着徐恒言的脸:“没花。你很美。”

“是吗?”徐恒言又往商场的方向看了眼。

“嗯。”沈邀看了看时间,“我定的六点半。”

还有半个小时,不知道路程要多久,徐恒言没办法,只好暂且信了沈邀,用不着急的语气催促:“那我们就过去吧,迟到了可不好。”

徐恒言穿着高跟鞋,走得比沈邀还快,每当沈邀落后一点,他就要停下来等等,也不出声,好像这样就没人知道他有多着急。坐上车后,他听见导航说需要二十分钟,才放松地靠着了沈邀。

他靠着只安静了一会儿,发现车窗能模模糊糊照出人脸后,徐恒言好几次都悄悄打量着沈邀说有印子的那半张脸,一瞥到沈邀要看过来,他又马上往前看。

但随着目的地越来越近,徐恒言还是很担心,干脆明目张胆地凑近车窗,指腹揉一揉,然后又压一压,试图用粉底盖掉。

沈邀就一直看着他。

“我随便看看。”徐恒言此地无银。

沈邀没说话。

其实徐恒言睡得很小心翼翼,只有浅浅一道,沈邀帮他揉开的时候就快淡掉了。而且徐恒言皮肤很好,粉底薄得好像没上脸,他担心的花妆根本没有。

但是车窗看得不清晰,徐恒言根本不知道,他全神贯注地维持着自己的精致,一直到下车的那一刻。

徐恒言只是想,今天一切都那么完美,他不希望自己成为唯一的差错。

S市水网密布,离市中心越远,水乡的感觉越明显。车子进不去小巷,停在了路边,沈邀先下车,过去给徐恒言开了门。

徐恒言四顾,这片的建筑都是临水而建、青砖黛瓦,路灯昏暗,打眼一看仿佛走进写意画里似的。

沈邀把外套披在徐恒言肩头,隔着布料揽住他的腰,提醒道:“小心脚下。”

水边的道路总是湿漉漉,砖石路被踩得凹陷的地方成了浅浅的水坑,徐恒言舍不得自己的新鞋被弄脏,走得仔细极了。

徐恒言全神贯注,并不知道自己又落在沈邀怀里,偶有路过的居民,都是老人家,十分过来人地善意发笑,沈邀也微笑着颔首,像真的爱侣。

但他一时不察,差点带徐恒言踩了水,徐恒言焦急地“哎”一声,轻巧地跳了过去,回过头来抱怨:“你怎么不看路!”

徐恒言站着的地方恰好亮着一盏老式路灯,就像专门给他打的追光,美得有些不近人情。

不管穿成什么样子,人的底色是不会变的。

沈邀一时忘了自己应该马上检讨,想到了初见时的徐恒言,他就连害怕和紧张时也是高高在上的。

他一步就跨了过去,重新揽住徐恒言,说:“好久没回来了,都忘了是哪个路口。”打消了徐恒言的疑虑。

徐恒言跟着沈邀左拐右拐、上桥下桥,没有一点不耐烦,骤然停在一扇剥脱的大门前,他也因为期待没有不高兴:“是这里?”

沈邀点头,推开了门。

腰上的温度随着沈邀的抽手急剧下降,甚至比其他地方凉得都要更明显,徐恒言拢了拢外套,跟着他往里走。

这里和徐恒言想得太不一样,他以为沈邀安排的地方就算不能移步换景,至少装潢上也该精巧雅致。但实际上这里就像个家常饭馆,大堂被收拾出来摆上几张桌子,还能听到厨房的吵嚷。

沈邀停在院子里的石榴树下,问他:“怎么不过来?”

徐恒言往前挪了一步,却又停下了。院子里唯一的光亮是石榴树树干上钉着的灯,生长抽发的枝条层叠在一起,连人影都要照不清了。他理所当然没法看见沈邀的表情,但居然也能大胆推测,沈邀很喜欢自己。

徐恒言状况外地回忆起沈邀来到他身边的过程,不知道什么时候起,就变成他走到沈邀那去。这件事真叫他惊讶。他没有死心,依旧恶劣地揣测沈邀的目的,提防着沈邀的手段,可徐恒言还是站在了这里,这个陌生的、烟火味的、昏昧的小饭馆。

——到现在为止,他除了意外,好像也没挖掘出“失望”这种情绪。

徐恒言根本就是愿意走到沈邀身边的。这种“心甘情愿”才让他踌躇。

“我……”徐恒言很难对沈邀说出自己的感受,耳边好像只能听见心跳的声音。

但沈邀走过来了,他听得懂徐恒言的欲言又止似的,握着他的手,带着他慢慢地走。

“小时候在这片住过几年,这棵石榴树还是我刚搬来的时候种下的。”沈邀平淡地说着,就像徐恒言是怕黑不敢独自入睡的小孩,需要讲一个故事哄他。徐恒言逐渐舒缓,回顾了那棵石榴树,问:“甜么?”

沈邀把椅子拉开:“嗯?”

“石榴。”徐恒言还在看,越瞧越觉得有种生机勃勃的美,“你小时候种的,到现在也有十年了吧?你有尝过吗?”

沈邀一愣,才笑了笑,说:“甜,特别甜。”

徐恒言已经想着以后:“……石榴是几月份结果来着?”

“九、十月。”

服务员拎了壶热茶来,徐恒言放在鼻尖轻嗅,颇为意外:“明前碧螺春。”他浅浅抿了一口,就开始观察左右。

沈邀说:“他们的菜单是每天定好的,每桌会有一两道菜不一样。”

徐恒言收回视线,稍稍靠近沈邀:“铺着荷叶的是粉蒸肉么?”

沈邀也凑过去,学着他说悄悄话:“好像是。你怎么知道的?”

徐恒言不好意思的坐直了,想到什么,有些支支吾吾:“……来之前搜了下。”

“是么?”沈邀向后一靠,神态自若地说,“我还以为你调查过,知道我以前在餐馆打工,学会的第一道菜就是荷叶粉蒸肉。”

徐恒言猝不及防,被茶水烫了手。

“别乱动。”沈邀反应极快,捧着徐恒言的手看了看,带着他往边厨走。

上茶不会拿滚烫的水,但徐恒言仍被烫红了手背,他怕疼,可因为想着其他事,反而没感觉有多疼。

“我没事……”

沈邀熟稔地带他穿过厨房,跟一位老阿姨简单说过,给他们指了扇不起眼的门。原来厨房后边还有个小院子,开垦出来种了几畦菜,没等徐恒言多看两眼,被烫的那只手就被沈邀握着手腕,不得不弯下腰来。

手摇压水泵压上的井水冰冰凉凉,不止手,整个人都舒服了。

徐恒言没见过这种装置,让沈邀去洗手,他来压水,露出来的一截小腿都被溅了水,也不嫌脏,做实验似的换着力度,沈邀两条裤腿都湿了才罢休。

沈邀无奈:“看来是不疼。”还有闲心闹自己。

“本来就没烫到。”徐恒言嘴硬。

坐回位置时,沈邀似笑非笑地问:“那是吓到了?”

被打断的话题又回到原点,沈邀好像并不在意,但真不在意的话,会一再提起吗?

“对不起。”徐恒言干净利落地道了歉。他没打算解释,哪怕在他们圈层里这实在是很常见的行为,但没有任何一个人会愿意被别人调查自己。

“我不介意……”沈邀话说一半,就开始上菜了,他们相视一眼,然后都看着一道道菜摆上桌面,似乎对每道菜都很感兴趣。等菜上完,沈邀夹了块粉蒸肉放进徐恒言碗里,才接着之前的话:“每一行都有规矩,我理解。”

徐恒言瞬间皱起眉头:“这件事是我做错了,但我没有其他意思。”

“我知道。”沈邀笑了。

徐恒言坐得端正起来,表情也变得严肃:“调查你是为了减少协议的风险,毕竟那时我们与陌生人无异。虽然后来我又要回了你的资料,是因为在相处过程中,我想多了解你……”

沈邀因为徐恒言的正经有些讶然,他放下筷子,做了个让徐恒言暂停的手势。他知道徐恒言怀有芥蒂是因为什么。他斟酌着开口:“我们说的是同一件事。签协议之前,我的职业就是会所男公关,金主就是我们的甲方,不管基于什么因素,对我们进行调查,都是一件很正常的事情。包括之后,你愿意了解我,我很感激。这不是一件值得放在心上的事情。”

“那你是认为,直到现在,我和你、我们的关系,都还只是一份职业而已吗?”徐恒言有点想发笑了。

沈邀平静地回答:“至少一开始是,难道你不是吗?”

“……”沈邀说的没错,先拒人于千里之外的人是他,徐恒言难以反驳。但一开始定错位的关系,后面就无法改正了吗?徐恒言抓住重点:“那现在呢?”

“现在?”沈邀勾了勾嘴角,“你已经客观且全面地了解了我。而你,哪怕只是主观且片面的,我也想要了解你。”

没有正面回答,又好像回答了。

徐恒言腹诽他花花肠子多,可他把那块粉蒸肉放进嘴里时,想的却是十五六岁的沈邀,放学之后钻入方才看见的油腻逼仄的厨房,忙得脚不沾地还要被呼来喝去的场景。

他嚼得很慢,仿佛要从里面品出无法参与的、已然成为白字黑字的沈邀的过去。

遗憾和内疚总会放大心软,徐恒言问沈邀:“你想知道什么呢?”

“怎么会喜欢……”沈邀用眼神代替后面的话。

徐恒言轻笑,他就知道沈邀会问女装的事。

沈邀混不吝道:“喜欢男人?”

“那天底下的同性恋都该是异装癖。”徐恒言喝了口茶,放下前对他抬了抬杯,“别装傻,‘一切心理问题都能从不幸的童年找到答案’,你不可能猜不到。”

沈邀把茶杯当酒杯,回敬地碰了下徐恒言的杯子。他说:“也许在其他人那里是个问题,但在你这里不是。”

徐恒言愣了愣,笑起来,他嘴唇的口红没因为吃饭花掉,此时像朵花一样绽开:“只是因为我穿女装好看?不要总是拐着弯恭维我。女装癖,你听这个‘癖’字,难以抑制不合常理的行为就是一种病症。”沈邀不置可否地挑眉。徐恒言口淡,又夹了一颗龙井虾仁细嚼慢咽。

“告诉你也可以,其实我不介意跟别人说,但没找到适合的对象或时机。”

“我可以?”

“你当然。我们签了协议的。”

徐恒言轻描淡写地反击了沈邀,沈邀有些错愕,哑然失笑后带着歉意地望着徐恒言,徐恒言仅剩的不悦就无存了。

“穿上女装让我觉得很安全。”徐恒言没有一点磕绊就开了头,看来确实在心底预演过。

沈邀觉得这句话很耳熟,记起来是坐电梯后徐恒言说过类似的话,当时就有些奇怪。他放下筷子,很专注地听着。

徐恒言已经沉浸在思绪里:“我大哥从出生开始就被当作继承人培养,他健康、聪明、稳重,长辈们对他寄予厚望。我出生后,所有人理所当然地将我看成是他的臂膀,我的优秀,最大的作用也不过是‘不会拖大哥的后腿’,一旦表现得不尽如人意,他们看我的眼神就似累赘。”

“进退维谷。”沈邀淡淡吐出四个字。

徐恒言点头:“没错。当一个人做什么都不对时,就会下意识寻找什么都不用做却能得到一切的人,把这些人当作自己的目标。”

沈邀稍稍不解地歪了歪头。

“做我大哥更累,撇开他自身不谈,年岁的差距就已经无法缩小。小孩是会趋利避害的。”徐恒言可能以为这算个笑话,独自弯了眼睛,但脸的肌肉走向都是向下的,“做女孩更简单,家族封建得只要求她们的德貌容——没有‘工’,她们什么都不用做。”

沈邀难以评价,所以保持着缄默。

“要直到我再长大一点,才会知道其实小时候的认知错谬很多。我的大部分堂姐妹从小被教导成为别人的太太母亲,价值从出生就被榨取。唯有真正被父母珍视的孩子才真正能什么都不做。而我大哥被看重,其实不仅是因为他优秀。”

“恒言……”沈邀的手覆在他的手背上。

徐恒言耸了耸肩,状似无所谓。他没有抽出手,也许冰凉的指尖也贪恋一点温暖。

“但那时我已经误入歧途、病入膏肓了。”徐恒言轻轻松松给自己做了结语。不让别人伤害自己的方式就是先将自己放到最低,他的骄傲有时候如履薄冰得很。

“你会得到无条件的爱。”

比起安慰,这句话沈邀说得很急,每个字都从喉咙就迫不及待滚了出来,更像笃定的陈述。徐恒言很喜欢,因为沈邀让这句话变得像个现实,仿佛他已经得到了这样的爱。

徐恒言应该接着问“是你吗?”然后会得到一个几乎就在预料内的回答,他们顺水推舟、船到桥头。但他没有。穿着女装并不能总是让他更有底气,壳子千变万化,内里他就是常常畏惧、喜欢退缩的人。

所以沈邀无法给出任何回答,就像他说会有人去爱徐恒言的时候,已经把自己排除在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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