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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为个人约稿,作者为二两香油
-----正文-----
归邧没在浴室多待,草草冲洗一把就算完。
这会儿天冷,寒冬腊月,可酒店房间里暖气很足,容得他裹着浴袍出来,又在腰上很不熟练地松松垮垮一系。身上浴袍的布料很柔软,简直像棉花,穿在身上好像能把人缠到云端去。他轻手轻脚地往外走,快到床边了,忽然起了疑心,将自己的手臂伸到鼻端嗅了嗅。
归邧赖以为生的营生不光彩,沾血是常事,他常年泡在血沫横飞的拳台上,身上气味总不好闻,生冷得像雨后的铁锈。幸好,此刻他身上只有点儿酒店沐浴露的味道,连带了一点儿说不清道不明的香气,他想了一想才发现那是祝霜。
而他这把澡洗得匆匆,其意也在祝霜——他们刚见面就滚上了床,连话都没来得及说一句,就被祝霜搂抱着堵住了嘴。
然而祝霜没等他,兴许是刚才闹得持久,累狠了。
归邧走近就见床上人睡得正熟,身条颀长而苗条,腰身窄窄的一捻,腿根却有盈余,瞧着很富有肉感,被酒店暗色丝绸样的床单一衬,格外像只暗浪中赤条条的银鱼。这样的一个人,睡相却更偏于孩子气。一条长腿骑上来,他拥着被子睡得伸展,是心底无私天地宽的模样。
他瞟去一眼,就再也挪不开了。嘴角不自觉噙了一点笑意,心底破天荒催生出一点儿平安喜乐的情绪来。
兀自高兴了一会儿,心火又慢慢黯淡下来。因为他到底没能和祝霜说上一句正经话,他们许久没见,可今天好不容易再见一面,却还只是床上那档子事。
他不忌惮一见面被祝霜扯上床去,不忌惮被祝霜笑吟吟地用巴掌抽在脸上,也不忌惮被祝霜“使用”,甚至说,能有被使用的资格就已经很好。
可肉欲之外,他那颗心犹犹豫豫地跳。
他还是想和祝霜多说一句话。
哪怕只是一句“你好”呢。
在祝霜的床畔默然无语地站了良久,他苦笑着叹了口气。而后,从沙发散乱的衣裤里翻出自己的烟盒,揣着去阳台了。
外头冷且黑,酒店傍山而建,深夜里只能依稀看到枯树林立,偶尔几只寒鸦嘎嘎飞过,又在枝头冻得直颠。今天连轴打了两场,他其实很困了,可眼皮子不敢耷拉下来,只好抽烟解乏——
归邧没法在外面睡觉,不是择席,而是单纯的“没办法”。
黑拳场的打手,生死全在那刀光剑影的一念之间。拳台上太多太多被一拳打倒在地,抽搐直到断气的人,归邧见了太多,也亲手铸就了太多。他还记得第一次上台,在漫长的缠斗后,终于一拳终结掉了上任拳王的辉煌。彼时的他,眼前昏黑,喘着粗气,戴了拳套的手慢慢抹掉嘴角的血,强撑着与地上那双怨毒的眼睛对视。而那眼里的仇恨慢慢变成恐惧,恐惧化作绝望,绝望褪色,终于失焦。
那是他第一次亲手杀人,却不是最后一次。
老板抽着雪茄说他是好样的,拳台下的观众狂呼乱笑,钞票大把大把地被抛到台上,纷纷扬扬如同一场旱天大雪。
众目睽睽,他不能怕,纵使手在打颤也不能怕。于地下拳场的打手来说,怕就意味着死。那次比赛带给他后续源源不断的活计,也令他那看似金刚不坏的身躯里从此蜷缩进一只心惊胆战的灵魂。
他再也没法安稳入睡,直到如今。
归邧把烟点起来,劣质香烟带来呛辣的刺激。他从来也没想过要换烟抽,纵使搏命赚来的钱很是可观,但钱手里只进不出,并非吝啬,只是实在不知道要花给谁。念及此,他心思一动,下意识回头看向床上的祝霜。
祝霜睡得安稳,连姿势都没有变一个。
归邧看着看着,不知什么时候就从阳台走到了床前,慢慢蹲下了身子,他像个好奇的大男孩子观察一株花草似的,仔仔细细地端详着祝霜。
祝霜也的确是很值得端详的,归邧越瞧越觉得他生得好——如何不好呢?乍看很柔美,可细看又别有一番英气,两道眉毛斜飞得快要入鬓,眼型狭长,睫毛浓得成荫,鼻梁很削薄地俊挺着,而在那之下,是两瓣再标志不过的嫣红菱唇,细看眼角还有颗小小的黑痣。
归邧盯着祝霜的嘴唇,觉得像花骨朵,旋即又觉得自己这个比喻没格调,很土气,他搜索枯肠地想要找个更高雅的词来形容,没想到词语,却记起了那双嘴唇的触感。
刚才在床上,祝霜曾经居高临下地赏了他一记亲吻,在极度亢奋之间,他只含糊记住了那份柔软。
现在有心再亲一下,可却没那个胆子。
其实祝霜不过是个瘦削又美丽的城市青年,真的如他所想,是个花朵似的人,恐怕就是运足了力气给他一巴掌也是不痛不痒,哪里能吓住归邧这个凶神般的人物。
可世事不讲道理,归邧幽幽注视着祝霜,不该爱他,然而爱了;不必怕他,但也怕了。
究竟怕什么,归邧心想,大概因为他是个刀尖舔血谋生活的,自有一套趋利避害的直觉。他本能地想要靠近祝霜,也直觉地想要远离祝霜,原理差不多是飞蛾扑火。他看祝霜是茫茫长夜里的一簇火光,怕靠近了,就是灰烬。
他无知无觉地守在床前看着,祝霜则是在睡梦中如有所感,缓缓睁开了眼。看见眼前人,祝霜人醒了,头脑没醒,慢吞吞眨了下眼睛,笑了。
“大半夜不睡觉,盯着我干什么?”
归邧也知道自己这行径挺骇人,本来想要立即起立,离人家远点儿,但听祝霜口吻里没有丝毫责怪,就犹犹豫豫地没动。将双肘搭在膝盖上,人高马大地蹲成了一团,真像只大狗了。
“……我睡不着。”
“怎么睡不着?”祝霜的声音和白天不太一样了,绵软沙哑,听得归邧莫名想要撒娇。他这辈子没撒过娇,此刻也只是将脸颊蹭到了床边。
“我总是睡不着,不碍事。”
他都这么说了,祝霜毫无兴趣,遂也不追问,但把一只手臂抽出来,探下床去托住了归邧的下巴。
“睡不着就来床边盯我呀?”
他脸上一红,小声说了句对不起,见祝霜但笑不语,又奢着胆子去牵对方的手。祝霜的手很柔软,被捏在掌心,几乎可供把玩。归邧怕弄疼他似的,小心翼翼地去圈他无名指的尺寸。
祝霜不阻止,用另一边胳膊肘稍稍撑起了身子:“干什么?”
归邧试探着更进一步,见人仍然无动于衷,就很幸福地与之十指相扣了。
“我想给你买一枚戒指。”
祝霜失笑:“戒指啊……”
归邧的手比他大得多,十指相扣时会塞得手指涨疼。于是祝霜想也不想就抽出了手,在月色下翻来覆去地细瞧了瞧:“我不太喜欢手上有东西,或许做成项链会更好。”
归邧毫无异议:“都可以,你喜欢就行。”
事实上,他只是想要送出这枚戒指,至于祝霜喜欢还是不喜欢,戴在手上还是串在颈间,甚至于是扔了还是留下,对他而言都无所谓。
化作灰烬无所谓,他将一颗血淋淋的心脏捧送出去,祝霜漏接也无所谓。
心上人要是一阵风,他就是湖水,可以随风吹皱,没有形状。
祝霜瞟了他一眼,笑说:“不过,你确定刚见第二面就送戒指吗?”
归邧难得辩了一句:“虽然只见了两面,但我们已经认识很久了吧。”
其实祝霜认为自己跟归邧不过是萍水相逢,说是陌路也不为过,不过此刻见他神情认真,瞳眸黑亮,心下就软了一软。
月华如水,映得室内波光粼粼。他从床畔俯下身子,略长了的头发披洒在肩头,像礁石上的人鱼似的,赐予落水的水手一枚亲吻。
“是啊,很久很久了。”
这话是哄骗,不过真要说起二人的初遇,的确要追溯回两年前。
两年前,归邧还没习惯以打黑拳为生,在拳场没给他安排场次时,会出来天南海北地走走逛逛。兴许是寄情于山水能让他好受些,看多了不言不语的花石草木,能稍稍忘却拳台上白花花血淋淋的肉体。
他其实偏好独行,身边没人,非但落了清净,也省得敷衍社交。可那次不知怎么的,在前往天池的时候,他鬼使神差报了个旅游团。旅游团叫名是团,实则人很少,不超过十个,一辆中巴就能拉得下。
去往天池,必得先到祁连山。那儿是冬冷夏凉,最酷暑的七月中去也得长袖长裤加外套,况且早晚温差大,白天已经凉飕飕,晚上更是直逼冬天。故而团里跟他们再三嘱咐了,要赶在早上七点半前到地方,否则时间不够,气温太低,恐怕上山容易下山难。
归邧那天到得最早,天蒙蒙亮就挎着背包上了车,独自窝进了后排角落。
一会儿功夫陆陆续续上了几个人,他打眼瞧了一圈,见其不是情侣就是朋友,泱泱年轻人之外,还有一双银发苍苍的老夫妇。快要开车时,最后一个人上来了,彼时归邧已经快要等得睡着,懒洋洋掀开眼皮一瞟,没瞟见正脸,只看见个人独自上车,穿白冲锋衣黑登山裤,鞋与包也是黑白相间。这一身原本是再简单不过的,可由于肩宽腿长,身姿风流,就衬得好像一只收了翅膀,栖进车里的流丽飞鸟。
那人坐在了前头靠走廊的位置,开口嗓音很清朗,泉流似的好听。跟导游笑笑,说昨天睡得太晚,差点儿没赶上。导游是个年纪不大的女孩子,性情温和,对他更是有着格外的好脸色,闻言连连摆手,说不碍事,又没迟到。他还没回,隔壁座位的人就隔着一个过道,探过头来跟他讲话。看那亲昵样,分明旅游团里的人都是素未谋面,可倒像是很相熟似的。
归邧纳闷了一下,而后想起来昨天晚上好像的确有人来敲过房门,说是一个团的,问要不要去楼下喝一杯。
他毫无兴趣地拒绝,殊不知对方在看清他人高马大的凶相时,就已经后悔找来了。
看来昨天自己没去,其他几人却是很快打成了一片。
归邧昨晚没兴趣,此刻仍然是兴致缺缺——事实上,他有自己的心事。那心事讲起来血腥气太重,简直不该在这满车其乐融融的氛围里想起。于是他叹了口气,干脆不想,车子缓缓启动,任凭前头谈笑风生,花团锦簇,归邧兀自像块无心无感的硬石头,压低帽檐睡了一路。
等他睡醒,也就到了祁连山脚下。
车上人一股脑涌下去,先他一步对着景色又拍又夸,惊叹不已。归邧落后众人一步,背着包慢悠悠晃下来。
清晨的阳光挥洒下来,凉风中带了一丝万年不融的冰爽,踩在中巴台阶上望向前方,他那睡意还朦胧的眼睛慢慢睁大了,做梦似的微微张开了嘴唇,从唇齿间溢出一口白雾雾的慨叹。
高天流云之下,祁连山的雪终年不化。
苍的山,白的雪,披挂上身,好像臂挽白纱的新妇。祁连山脉管抖颤,是黑棘棘的山脊蜿蜒下来,而山脚下湿绿棋盘,就是澄澈如镜的柴尔龙海了。
他在一瞬间感到了自己的渺小,又好庆幸自己如此渺小——经年站在血肉横飞的拳台上,他生杀予夺,仿佛一尊可怖的凶神,他渺小不成。
只怕手里人命攒得太多,自己有一天会连生与死的界限都模糊掉。
可幸好,幸好,外头有广袤无垠的大千世界,在这世界里,他也不过是天地一浮尘。
归邧且看且走,不远不近地站在旅游团身后,也不知道拿出手机拍几张照,就只是痴痴望个不休。而后,他眼前一亮,是视野里闯进了一抹亮色。
他看到那人的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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