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从良
-----正文-----
我叫鄢凉,是个富庶人家的公子。家中业大,父母琴瑟和鸣,上头还有大哥和二姐,我是幺子,于是万事不由我操心,受尽宠爱。
我合该平淡安稳过一辈子的……
偏偏世事无常,意外顿生。
在我七岁进学那年,山贼抄了我的家宅。
鄢家是当地最声名远扬的商人家,施粥贫困是常事。
当年老皇帝腐败,不治朝政,小城边乱象四起。那伙山贼又正巧在邻县,邻县县主不做事,上头传的清剿,他做,就成了驱赶。
而这驱着驱着,就驱到了鄢家门口。
白天,我刚跟着二姐出去买了笔墨纸砚,备齐进学的东西。
是夜,亮光四起,杀伐之气席卷而来,我从梦中惊醒,正对二姐猩红垂泪的眼。
二姐站着我床边默不作声,我突然心悸,不懂外面的亮光,也不懂那哄堂的人声。
我顿顿想要帮人擦泪,然后就被缴了手,拽拖着丢进衣柜旁边的地窖。
地窖很小,是我伙同二姐瞒着家里开的一小块藏东西的地方。
现在藏了我。
门外逐渐亮起火光,嘈杂的人声汇聚。
我好痛,但一点声音也不敢发出,懵滞呆愣。
我望着二姐,二姐也死盯着我,用嘶哑晦涩的声音,一字一顿:“如果今日你翻出来,我鄢鳞就再也没有你这个弟弟。”
窖板拿下,我的世界陷入无温死寂。
后来发生了什么呢?
隔着厚石板,我模模糊糊听到些淫邪言语,伴随二姐凄厉的怒斥。
最后二姐的声音消去,只剩许多肮脏男声唾弃扫兴的啐沫子。
我蜗居地窖,全身都止不住抖起来,但我咬着自己的手,死死咬回喉间哽咽。
不知过了多久,外面声息渐停,我也不再抖,只是木痴痴的盯着黑暗中某一点,大脑一片空白。
而石板被人从外揭开,我便又抖,极为惊恐地看向那划着刀疤的人脸。
看样子是山贼,但他却救了我。他把我蒙进衣物,带我躲过其他喝酒吃肉的嘈声。
笼在一片汗熏脏臭的腐朽味道中,我抓着那人胸前的皮肉,止不住的怨恨。
山贼最后把我带到一条脏黑腐朽的巷道,给我脸上衣上涂抹黑泥。
我像木偶随他动作,看他弄完转身要走,手突然拽住他的衣摆,嗓子已经干涩到发不出声。
我就那么盯着他,那刀疤脸看我一会,然后用力扯开我的手,转身离开。
只是一晚,我没了家,成了阴沟里的老鼠,从狗嘴中夺食。
那时我年岁小,乞丐也难当,最常的事就是被大乞丐打。
我以为我会死的。
……
在又一次被打之后,疼痛昏迷间,我泪眼朦胧看到一个打扮花枝招展的妇人,她把我抱起来,带我回了一间林边竹屋,予我粥食饭食。
但我不承认自己是被她救的,因为她目的也不单纯。
我看出她是个牙婆,准备拿我卖钱,但我并不反抗,因为确实,被卖总比当乞丐好。
最坏的情况就是被卖的人家天天殴打,也至少能有饭吃。
果然,妇人养了我三天就要筹划把我卖去哪儿,我算了很多,但我千算万算没算到是卖进宫里当太监。
我看着妇人高高兴兴拿着几吊铜钱离开,与那给钱人面面相觑。
给钱人是个太监,穿着宫里最低级的服饰,他睨着我,嗓子捏着尖细问我:“你叫什么名儿?”
语气刻薄,气势凌人。
我抬头望着,抿抿唇,哑声:“……鄢凉。”
那大太监突然很夸张的重复:“阉凉?”
于是我得到一句评价:“果真天生当阉人的命。”
大太监说阉人没有名姓,“凉”字又实在不妥帖,于是他做主替我换了,从此以后,我便叫阿良。
*
进宫第一件事是去割腿间那玩意,早该之前就割,但因为我是被发卖来的,所以只好在宫里解决。
很痛,痛的几乎下一秒就会昏死过去,但我每每回想起离开鄢家家宅时看到的那把火。
即使无数次昏厥,我都醒过来了。
当了太监生活其实也不算很好,或者说更艰难。
有脑子的皇宫人,总是比没脑子的乞丐更危险,更难打发些。
我当时又太小,而年纪小在这吃人的宫里头,就是原罪。
那天我做了太多重物活,又被大太监打,拳打脚踢落在肉上,痛到麻木……正于那时,耳边传来一道女声诘问。
“你们在做什么?!”
我被救了。
睁眼不是算计钱财的牙婆,也不是尖酸刻薄的宫里人,而是一个温柔的女人,若我二姐是火,那她就是水,包容万象。
我后头知道她是皇帝的妃子。
封号,云妃。
那之后,我被这个温柔的女人拨到底下做事,日子稍微好过,这种平静日子持续了五年。
在我十二岁那年的仲秋,云妃被陷害,发落冷宫,她无可辩驳最后以死证清白,也不知,高殿上那位可曾有半分悔意。
*
失去庇护的皇子公主是这宫里头最低等的,任谁都能踩一脚,这种事发生太多。
原来侍奉云妃的宫女太监都转去其他宫,只有我留下来。
原因很简单。
云妃救了我一命,我合该还她。
之后,我带着仅六岁的云妃儿子李玖住进冷宫,饥寒交迫是常事。
我倾尽所有守护李玖,拼命活下去。
又在十四岁那年遇到李书。
终成孽缘。
十四岁的我饿晕在连通尚书府的道上,被当今太子亲抱回东宫,何等荣宠。
在李书提出留下时,我是有迟疑的,但回想起云妃安谧恬静的容颜,拒绝。
我还要报恩,我还要照顾她儿子,如果李玖一个人在冷宫,他一定会死。
尊贵无比的太子殿下遭受拒绝也没说什么,只是后来常常,冷宫添了新客。
我不明白李书为什么莫名其妙对我好,那些行为的动机原因,我一辈子都看不懂。
或者说,两辈子。
一开始他救我,如今护我,连带对李玖这个他不怎么亲近的弟弟也多加关照。
那段时间,我最常吃的就是桃花酥。皇宫里桃花盛开不败,做出来的东西味道也非凡品。
我放在李玖身上的时间变少,李书就这么一点一点,侵占我所有视线。
李书当真是一个完美的太子,心中的大义与谋略都堪称宏伟。人亦温和君子。
于是,我看他高谈阔论,渐渐被侵染,我想同他一起完成这个向往。
我开始像鱼拼命吸收养分,拼命往上爬,爬到皇帝跟前,爬到尊贵无双衣食无忧,我带着李玖出冷宫,我成长为李书的左膀右臂。
我以为这就是结束。
变故总是很突然。
在我二十四岁那年,刚从边疆回来的李玖连同大将之子景仲秋,逼宫了。
我当时应是出离愤怒的。
李玖他怎么敢?!
我想带着李书走,已经来不及。
李玖坐上皇位我没意见。
但我与李书一起护了十年,最终护出一条反咬人的狗。
李书被我力保下来,我想带他出宫,但谁都知道前太子出去就是放虎归山,于是我只能尽量给李书营造一个舒适的环境。
但他还是死了。
死前我们最后一次吃桃花酥,我吃东西不讲究,唇上总会沾上碎屑,李书下意识伸过手来替我擦净。
带着薄茧的指腹轻轻抚过柔软,两个人都愣了。我看着李书凑近,又克制坐回。
手指攥着衣袖死死扣紧,我装模作样胡乱擦一通后转移话题。
……
说来好笑,就我这般破落之人也会有重来一次的机会。可我重来的时机不太好,李观卿已经死去一年了。
拿到李书遗物后,我悄悄去了一趟天云寺,主持见我并不惊讶。
我问因何重生,主持也只道了二字:“平安。”
李观卿,求我不求你。
你问过我想活下去吗?
再之后,我觉得我是疯魔的,烧掉了那张符纸,我于这世间再无牵挂。
或许曾经的我会好奇狗皇帝杀我的原因,会探究国师丞相的目的,会做很多事。
但我现在累了。
……
一切归寂。
坐在这方小亭,感春风拂面,桃花水的香气氛馥,似乎又见石面重新摆起棋盘。
心血浓重涌上来,我想,原来这就是当时你的痛苦。
意识临近消散,我不禁使了小孩脾性。
李观卿,你为什么不亲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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