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初的起始
-----正文-----
庄里是一个少年。
他在中国中部的一座小镇里长大,是个非常普通的少年。
邻家姐姐是一个长得很漂亮的女孩子,比他大了10岁,是读大学的,据说学习成绩相当好,性格也很温柔。
庄里十分喜欢邻家姐姐,邻家姐姐总是会在见到他的时候给他一块糖吃,或者是摸摸他的头。
“放学了?淘气鬼。”
“给,吃糖高兴点,小家伙。”
“要上初中了啊,小庄弟弟。”
虽然总是一副生气的样子,其实庄里很喜欢叫做叶莉的邻家姐姐。
庄里的前十三岁人生,与其他大部分孩子的人生都差不多。
上小学,读完了又是初中,还在适应着初中的生活,姐姐却突然不见了。
大家都说姐姐是死了。
庄里知道死了是什么意思,他也知道这等于以后再也见不到姐姐,但是这怎么可能?他们本来约好了下次姐姐一定要带自己出去游乐园玩那个过山车,这个小镇上奇异的有一座半废弃的游乐园,过山车就是跑路的投资商带来的最成功的游乐设施,上次去的时候被说了身高不够,庄里回家以后十分努力的喝牛奶和跑步了,身高总算够了,姐姐也从大学里毕业回来了,正准备到大城市去呢。
为什么会死?怎么死的?
小镇虽然没有村子闭塞,可是死的人是邻家人,他终究还是通过父母的三言两语知道了姐姐怎么死的。
雨夜里,撑伞回家的姐姐,在某个小巷,被人杀害了。
据说杀人犯一直没有线索。
小镇的警察很少面对凶杀案,特别是这种街头突发杀人案,他们很愁,也没有特别好的刑侦手段。
毕竟新国家这年头,警察都只是退伍军人或者外头临时招收的男性组成的半吊子队伍,要有专业人员,还是得去大城市。
庄里把零花钱攒下来,把登载了凶杀案的报纸看了又看。
凶手到底在哪里?
姐姐的家人都十分伤心,他看到,姐姐的母亲,抱着遗像,头发花白,失魂落魄的。
“姐姐,不要担心,我会找到凶手,为你报仇的!”
在叶莉的坟前,庄里仅仅是靠着对姐姐的深重情感发誓着。
他从不怀疑自己会找不到凶手。
模仿着电视上看到的片子,庄里来到案发现场努力想要找到线索。
没有保护案发现场的意识,那里早就凌乱得不成样子,围观群众的脚印都已经踩乱了,警察们也只能做一些询问目击证词之类,保存证物,没有证物,姐姐身上的衣服都火化掉了,有什么呢?
凶器一直没有找到,庄里记得,报纸上好像说,伤口是一个刀伤,但是究竟是多大的刀伤?他的妈妈用来切菜的刀那么大,卖肉的叔叔用的刀更大,还有切水果用的那种弹簧刀,那么小,究竟是哪一种?
姐姐的尸体已经火化了,根本无从得知,他这么小,警察也不给他看相关资料。
通过自己认识的同学去询问,还有案发现场附近打听,庄里打听到了,附近有间旅馆,是小镇上可以说是非常高级的旅馆,说不定凶手就在那里。
这是居民们说的:“那么凶残的事情!刺了眼睛又捅人!咱们小镇上大家谁不是知根知底,哪个做得出喔!肯定是外来的人干的!”
旅馆还真有新的人入住过,但是旅馆也不会告诉庄里是谁住了,他们可是高级旅店,庄里这种穿着普通的人怎么有资格进去?
庄里只好继续老办法,打听。
附近的居民们生活和平,日子无聊得要命,最大爱好就是八卦。
买菜的大妈们聚到一起,那真是相当吵,但庄里凭着一颗执著的心倒是提炼出了要点。
别以为十三岁的孩子做不到什么,有时候少年反而比大人更加细心聪明。
他打听到,住旅馆的人有很多,也有一家人入住,都是有钱的人,当然了,这旅馆的设施这么好,根本只有有钱的才住得起。
而在凶案发生的时候,差不多两天之内,有个住在旅馆的小孩,他就表现比较奇怪,看到人就慌张,跟家人在一起的时候总是走神。
“俺们不是特意打听的啊,是他在外头总是炫耀的感觉,那几天就感觉突然安静了很多,怪怪的。”
“这小孩撞了人都不肯道歉,还反过来要说这衣服赔不起,咱是真的赔不起,但也没必要特意说!”
“不是,你们是没察觉啊,那小孩吧,大概比较早熟,眼睛总是停在女孩身上!”
“富人嘛,三妻四妾什么的没有?”
“现在都一夫一妻制了嘛!”
“你是不知道,前几天那个张家为嘛闹?不就是出轨了,要分家来着。”
“我记得那家也就一个房子吧,有啥好分的。”
“不能这么说啊,人坚决要离婚,听说那小三有孩子,张家老太喜疯了,坚决要离婚,那不得花钱给女方呢。”
他们讨论的事情庄里并不关心,光是这一耳朵就觉得有种很恶心的感觉,虽然他并不知道为什么自己反感。
庄里认为那个被叫做小孩的人可能知道什么,他还没有想到更多。
在那些八卦大妈的眼中,以及各方报纸上,都认为这样凶残的案子绝对是一个非常坏的男人做出的,他肯定有前科,一上手就是人命,还刺了眼睛,这么凶残的。
庄里没能找到那个男孩,因为谁也不知道他是从哪里来的。
旅馆也不肯告诉他住客信息。
庄里本以为没有办法的,但那天,就是那么巧,回家以后,在外头买酱油呢,就听到非常爱管闲事的大妈冲他招呼。
“小庄啊,你不是一直问住那里的孩子事情吗?你看那边,那个人,他带着那孩子一起走路过,应该是认识的,你要真想知道,问问他呗,不过这衣服,也是有钱人,可别乱上去啊。”
好心忠告庄里,因为他们是两个世界的人,不能随意接近。
没想到会遇上跟那人有关的人,庄里努力跟着对方,记录下车牌,想要找到对方,虽然不认识,但是据大妈们说,那孩子是个长得比自己要高一点的瘦高个男孩,头发比自己的平头要长一点,其他特征就没了。
仅靠这些,实在是难以确认。
庄里跟丢了,只好带着酱油回家,还被父母训斥怎么过了这么久才回家。
撕下纸张的一角,用铅笔认认真真把那车牌号写下来,怕自己忘记。
开得起车的,实属有钱有势,在小镇里虽然因为旅店不罕见但是也属于居民们八卦的焦点,庄里随便找人问问那车往哪里开的都问的到。
排除了一个错误的车子(有些居民压根不晓得那车牌号,没人会特意去记。),庄里几乎都要出镇了才晓得这车子的主人住在哪里。
有钱的人那年头不住市中心,又不是大城市,市中心都是一堆老建筑,且没有多余的经费来进行开发计划,他们买下大块土地,建设自己的别墅。
庄里还要上学,没有办法,只有休息日才能花上一整天的时间去盯着那房子。
房子里住的似乎只有大人,并没有那些八卦大妈所说的跟自己差不多的男孩。
据她们所说,那个男孩长得比自己高一点,瘦一点,衣服看上去就很干净,眼神经常在女生身上乱看。
那时候大家就是很反感他的眼神,大妈们都说他是个色胚,但没有想过他会做出什么,因为他是个有钱人。
守了好几天,都没能等到疑似那个男孩的人出现,庄里有些丧气。
邻家姐姐的案子就此搁置,当初说要找到凶手的警察,现在对邻家父母的询问渐渐不上心:“那么多案子呢,你们家这个案子一定会找到的,过几天吧。”
庄里觉得,警察应该不会继续查了,发生凶案的现场不再有警察出入,询问证词的警察们渐渐消失,他们都去办别的案子了。
“我一定要找到那个人,他说不定知道凶手是谁,姐姐你一定要等我报仇。”
庄里在案发现场的小巷子供奉花,如此说道。
转机倒是来的很快,不是因为终于找到了,而是那个男孩来了。
那天庄里放学,他每次都会特意从小巷子附近路过,提醒自己姐姐的死。
那个男孩就那么站在那个口子,眼神鬼鬼祟祟的,似是庆幸又似害怕。
他不停的咽口水,看到庄里走过来,便仿佛先前立在那里的动作都是不存在的,掉头就走。
仿佛受到天启,也有可能是他太过专心于寻找凶手的线索,总之,他注意到了,那个男孩转身走掉之前脸上一闪而过的害怕。
“等等!你为什么要走?”
庄里追上去,他想,这人应该知道有关的事情,不然不会特意来这里看,也不会一看到人就躲。
那个男孩听到他的叫喊,非但没有停下脚步,反而更加飞快的走。
附近的行人没有,因为凶案发生以后,虽然他们喜欢八卦,当时围得水泄不通,但是事后,却都害怕这里有鬼魂之类,避而远之。
费步飞快的走着,他什么都看不清,只知道要赶快甩掉后面的人。
“抵死!点解跟我?”
跟着自己的是一个长得比自己还矮的男孩,他还背着书包,却紧紧跟着,还叫自己。
(难道暴露了?不可能,如果是真的警察早就找上门来了。。。)
在案子发生以后,他每时每刻都在焦虑、害怕,回到了香港也总是心惊胆战的,就怕那边的政府突然要他们交出自己。
可是随着时间一长,费步的心里,渐渐的就放松许多。
那只是一个巧合,没有人知道那女的是一个完全不认识的陌生人杀的,更不会认为,是一个孩子杀的。
究竟是怎么发生的呢?
因为庄里的紧追不舍,费步根本不敢回自己暂住的旅馆,他想着要甩掉他不可,因为急促的呼吸,大脑里渐渐空白,一直强制不准想起的事情又一次在脑海里复苏了。
那天真的只是一个非常普通的雨夜而已,他一个人出旅馆,因为想要抽烟,买香烟镇子上的人并不会因为他看上去是个学生就不卖,没有这种不能卖的概念。
走到半路,远远的瞧见了那个女的。
怎么说呢,他家里有钱,盯着这个钱往当老板的父亲身上攀的各式女人他也见识过,别人送给父亲来拉生意的美人他也见过,彼时他是眼馋的,对他来说,已经理解了女人代表什么,可是嘴巴上还要装的非常正气,仿佛不知道女人似的,也假装不懂母亲常常说的话。
反正父亲也说过,这个公司未来是自己的,自己要好好学习,将来接手公司,等那个时候,什么样的美人没有?
他甚至觉得,只要跟父亲一样有钱,三妻四妾都是应该的,谁叫他是上层人?
明明都已经打倒了贵族阶级,但新的阶级又迅速建立起来。
总之,眼馋着父亲能做那样的快活事,他在瞧见那女孩的时候,身下一热。
来镇子好几天了,他见过很多人了,但是那些女孩,都比不上父亲那边的女人,可是眼前这个撑伞的女孩不一样,她的气质是读过书才有的温柔气质,衣服也非常整洁。
他不知道她是刚刚毕业,回到这小镇来的。
但莫名的,他就是有了冲动。
(反正有钱,聪明的人都知道该如何选择吧?)
那个年代,读书读得好的,国企都是妥妥的,但是薪水也只是相对丰富一点,而他能给对方的钱,就超过百倍。
咽了一口水,想着香港那边的电影,费步努力的装出一副强硬样子,把人给堵了。
“靓女,同我唔?保管吃香嘅饮辣。。”
那女的被迫停下脚步,又听到他的宣言,虽然听不太懂港话,却从他的表情上理解了大概的意思,厌恶的表情呈现得明显:“你是来投资的香港人小孩吧,这是耍流氓,公安来了,你就得吃枪子了!”
流氓罪可不小,之前打流氓罪多少死刑了?
女孩这边是想要让费步知道自己做的是错的,让他知难而退,毕竟来投资的人,能不出事就好了。
未料语言不通的难度,令费步只是模糊意识到自己被拒绝了,但是不懂她说的全部。
“你知道香港呀?我可以将你捧成星嘅!”
父亲就常常包养小明星,给点好处这些女的就肯干很多事了。
“你是企图用金钱收买我的灵魂,这种行为是必须要严打的,我看你必须得接受教育!”
接受教育?别开玩笑了,刚刚过去的那十年,他也是知道的,接受了教育,谁知道自己还有没有机会活着回香港?这个瞬间,费步的心态发生了变化。
(我不能去乡下接受改造!父亲一定会选择放弃我重新养一个儿子,他还年轻!)
他很清楚,如果按照对方说的教育,一旦真的去了,公司的一切也不是自己的了,不是人人都不清楚自己真正的靠山是什么。
怀里有把小刀,那是之前,在某个城市买的,他一眼就看中了刀鞘上繁复的青铜花纹,非常帅。
手指触碰到那冰冷,费步的心里也变得冰冷,力气突然就大了起来,将眼前的女孩推入小巷子里。
“收声!我唔会去接受嗰改造嘅,我系要继续过好日子嘅!”
按住她的肩膀威胁,自己也就比眼前的女孩高一点而已。
女孩却仿佛不明白自己即将面对什么,她的脑袋里充满了大学里教导的知识,更是对重要的政治思想倒背如流。
“呸!你还想威胁我?我是不会跟腐败分子妥协的!像你这样的,就该接受教育,重新做人!”
红色的痕迹,并未远去,女孩说话,多少依然带上了点批斗的痕迹,大有要将男孩彻底钉死在耻辱柱上。
费步的心里,却变得十分清醒,又仿佛做梦一样。
他很清楚,女孩一定会报警,举报他这个流氓分子,继而自己就会吃枪子,渴望的一切都会没有,这种事情怎么能让它发生呢?
直到小刀送入对方的肚子,扎了又扎,直到女孩断气之后很长的一段时间内,费步的大脑其实是空白的,他什么记忆都没了。
女孩死去了,她的眼睛像铜铃一样,死死的盯着上面,费步却只觉得,她在看自己。
回过神来,就感到害怕。
她一直看着自己,那别人会不会知道,她看见的是谁?
瞳孔中他的身影是如此清晰,清晰到他害怕,以致于再次举起了刀,这次对准了眼睛。
眼睛被自己捅得稀巴烂,已经不会再有人能够盯着自己,也不会被别人发现她看着的是谁了。
对了,耳朵,她听见了他的声音,得割掉。
费尽力气,将耳朵割掉,几次割除都没割好,手一直颤抖。
雨越来越小了,浑身都湿透了。
雨伞在哪儿?费步喘着气,从尸体走开,颤抖着将小刀收进刀鞘,放进口袋,左手拿起伞,离开了现场。
回到旅馆,他走的飞快,旅馆的人都熟悉了他的脸,也不敢问他为何有伞还是湿透了,费步回到房间以后,一屁股靠着门坐下来。
右手传来异样的感觉,从裤子口袋里举起来一看,紧紧握着小刀,青筋都出来了,已经没法松开握住小刀的手。
过了好一会,他才能松开右手,任由小刀滑落在地上,自己去洗澡间,看见身上的血迹,惊吓到后退。
自己会不会被举报?手上胳膊上都是血,衣服湿淋淋的,闻得出有奇怪的味道,他后来才晓得,这就是血的味道。
脱下衣服,泡在水里,大片的血色将水给染开,费步使劲搓着衣服,试图把血迹全部用水洗掉。
一个富家子弟,辛辛苦苦的把衣服里的血迹全部洗干净,然后就是身上的血迹。
他的脑袋里使劲的想,自己有没有被人看到?回来的路上有人注意到他脸上胳膊上的血迹吗?会不会已经有人报警?自己会被抓吗?
如此种种担忧,挤压着他的心。
淋雨之后就发烧,等发完烧醒来,已经过去两天,因为这场生病,回去香港也没有什么阻碍。
他不能让警察知道是自己干的,也不会让他们抓的。
大病初愈的脸色苍白,加上他本就心虚,看上去更是非常脆弱。
但所有人都以为他是因为感冒发烧才变成这样的。
这起凶杀案转眼间就变成了大事,那个年代,浪潮刚过去,大家都在休养生息,杀人案并不多见,还刺瞎了眼睛割了耳朵。
在香港呆着的费步,并不知道自己造成了一件多么轰动的事情,晚上睡觉时还是会害怕,枕头底下就压着那把杀过人的刀,因为他听说,见过血的刀有凶气,鬼魂不敢接近,尤其是被这刀伤过的。
明明一直说服着自己,世界上没有鬼魂,要不然光是那浪潮中死去的人,早就去找到凶手追命了。
但是费步就是害怕。
随着时间过去,更加推移,一切消息都没有传过来,甚至连周围的人也没有意识到费步这个杀人凶手的异常。
费步的心也像是对那件事的恐惧消失了一样,甚至觉得,自己真是厉害,那样粗糙的杀人,大陆公安就那么无头苍蝇一样的找,怎么会想得到自己呢?
因为这些日子他不再胡作非为的出门,甚至还乖乖看报纸,得到了不明所以的父亲赞赏,要他好好保持下去。
费步只想冷笑,自己可是杀了人!所以才会这么关心的,要是暴露了,父亲还会夸奖自己吗?恐怕只会想要宰了他好似从未生下过吧!
又过了几天,有个机会可以重回那个地方,是投资方案的确定,费步愿意的话,可以继续去玩几天。
他明明不该回去的,可是有了信心,想说就回去看一眼,看看自己杀人案的事情,是否已经平息下来了。
(见鬼!怎么会有人刚好过来,还死追着自己!)
费步大脑真的快爆炸了,他已经累到不行,想要放弃了,可是又不想被抓住,进了警察局那就完蛋了!
(我有带刀,实在不行,就跟他拼了,只要他死了,一切就没有事了,警察找不到我的,他们连我跟这家伙见过面都不知道!)
摸着裤子口袋里的小刀,费步的眼里闪过阴狠。
他已经不介意再让一条命消失。
庄里紧紧跟着前面的男孩,他的心里只有一个念头,就是前面这个人,他有着关于姐姐死亡的线索,一定要知道。
所以他跑了起来,并且抓住了对方的肩膀:“等一下!我想问你一些事情,所以——”
当下,庄里急促的呼吸着,让男孩转身,看着他快速的说着话,因此,他没能第一时间反应过来,发生了什么。
是奇怪的声音,唤醒了他的反应。
视线向下,看见了一片红色,满满的在自己手上,还有一抹银光。
“你。。。”
迷茫的声音,很快就高涨起来,庄里全身都由找到了的怒火支配。
“是你吧!杀了姐姐的人!”
作为十二岁的他,其实压根不晓得推断,但是那个当下,他就有直觉告诉他,会对他动手的,那就是凶手了。
“我一直在找你,我要让警察来制裁你,让人民审判你!”
庄里和死去的姐姐关系很好。
费步再次听见这样的话,心中的杀意深深涌出,比上次更深。
“为什么一定要逼我。。。去死吧!只要你们死了,就没有人找得到我了!”
费步以更为熟练的动作,朝这个仅比自己小几岁的男孩捅着。
激昂的感情,让庄里感觉不到那本该有的灼伤感,也许是被他忘到了仇恨之下,他挥起拳头,狠狠的打在了费步的脸上!
费步停下了行凶的动作,捂住了自己的左脸。
庄里左手抓住对方的衣服,再次挥动右手,将失去姐姐的努力,全部发泄出去。
才打了两下,费步就咬着牙,再次把小刀送进庄里的身体里。
这次,强烈的灼伤感,一瞬间挤满了庄里的脑袋。
他不知道,这是身体受到了过度的伤害,超过了自己能够承受的限度,因此就算再怎么高昂的感情,也无法压下这巨大的疼痛。
对这个十二岁的少年来说,这可以说是有生以来最大的疼痛了吧。
松开了抓住费步的手,庄里捂着肚子,大口的喘着气,沉重的睡意支配着身体。
可是视线里看到了,对方慢慢后退的身体,还有那把小刀,庄里本来涣散的眼神,在瞧见那小刀的时候,重新集中了注意力。
不能,不能在这里倒下,我要抓住他,叶莉姐姐还没能闭上眼睛——
用尽力气,去抓住眼前这个凶手,庄里发出了长嚎,冲上去抱住费步的身体,死死的拽着他。
想不到庄里还会有这样的力气,费步几乎是慌乱了起来,他举起小刀,狠狠的捅着庄里的背。
每一次刺入身体,发出的噗,都让庄里的生命消逝更多。
他已经无法锁住费步的身体,手从环住费步的身躯,变成了拽住费步的衣服。
费步用力推着他的肩膀,要将庄里这个家伙推开。
满头汗,才将庄里给从自己身上分开。
看见对方惨重的死样,加上庄里刚刚的叫喊,费步害怕附近的人会赶过来,几乎是急匆匆的逃离了现场,因此,他没有发现,自己的裤子被庄里撕开了一部分。
现场的确很快就有人来了,看见现场的血腥,当场吓呆,随后又有人来,但均是被吓傻了好一会,才有人想起去报警,叫警察来。
没有人想到叫医生,那时候没有救护车这个概念,而且,现场一片血,倒在地上的庄里伤口太凄惨,根本无法想到还有生还的可能性。
警察来了,皱着眉头,把围观群众赶走。
庄里是正面倒下的,费步把他从身上推开,所以正面倒地,肚子上的伤口很多,警察也无法知晓具体刺了多少刀。
当送到大医院的地方,医生帮忙核验翻身的时候,才发现庄里背上也有伤口。
警方在判断的时候,因为庄里是学生,加上身上的伤,一开始定位就是仇杀。
因为庄里手里有一个刀鞘和撕下来的布,加上现场的痕迹,以及身体伤痕之类,他们认为,凶手同庄里很大可能性有仇,才会造出这么多伤口。
因为这是小镇上半年内又发生的杀人案,加上庄里身上的伤,又送到大城市去鉴定。
庄里抓下来的布和刀鞘,作为证据给保存了,这是系统规定的,但是警察们根本查不到刀鞘是哪里卖的配套刀具,无从锁定凶手可能出没的地方,布还是因为有警察表示,这块布并不属于庄里身上,跟刀鞘一样属于凶手,所以要保存好,以便日后抓捕凶手。
法医最终通过骨头的伤痕,给出了鉴定书。
庄里总共身中二十三刀,肚子中了九刀,其余的都在背部上面。
庄里的家人根本想不到自己的儿子会死,认尸的时候哭得死去活来,父亲暴躁的要求警察一定要找到凶手,邻居们更是流言四起,都在猜测着庄里究竟会是谁杀的。
警察们并没有把庄里的死跟叶莉的案子串联在一起。
因为叶莉死的样子不一样,加上割耳刺眼的动作并没有出现在庄里身上,他们也没有把凶器给还原出大致形状的技术,更兼先入为主,认为只有仇杀才会造成如此凄惨的死状,所以是分开办案了。
庄里火化之后直接下葬那天,天空灰蒙蒙的,等下葬完了,天空开始下雨。
这起案子,也没能找到苗头,负责案子的警察们,有一个算一个,都挨了上头的批评:“这里发生案子就算了,结果一个接一个,你们到了现在还没有找到凶手,这是要丢光我们的脸面!”
看着自己桌子上案件的文件,警察们气的捶桌,可是毫无办法,地面上的血迹,有脚印,可是那脚印,画下来又怎样?找不到符合的人,延长出去的痕迹,到了某处之后都是杂乱的脚印,费尽心思去分辨吧,还是迷失了这脚印,即使这鞋子的花纹十分特别。
老警察走访周围,从鞋子花纹开始查,刀鞘没办法,鞋子总该有。
可惜的是,这鞋子,是高档商品,在这个小镇上,他是查不到这个花纹的。
本该继续下去的案子,突然被中止。
“这案子已经结束了,老方,把东西收一收。”
局长吩咐。
“收什么!这个案子。。。”
“闭嘴!现在不是让你任性的时候,要是不满我可以满足你,让你滚蛋!怎么样,你要不要继续当警察?不想当现在就可以滚了!”
被称为老方的警察,脸颊抽搐了一下,他家里还有小孩子,要是没了这个可以称得上铁饭碗的工作,铁定会出问题。
“还有,这个案子如果找不到凶手,就封存吧,跟家属说一声。”
妥协了的老警察看着厚厚的文件,翻着自己收集的所有资料,叹气。
这两个案子,要说相似之处,大概都是被差不多大小的小刀刺的,要说不同之处,多了去了,一个是直接一刀结束的,而后割耳刺眼,另一个却是实打实的报复性伤害。
老警察目光沉重,落在后一个案子的证据上,那是凶器的刀鞘,女孩的案子并没有可以当做证据保留的,男孩的案子有搏斗,所以有布条和刀鞘,但,没能找到什么关键的线索。
这些东西,只能随着上头的命令,再不见天日。
(可是我们警察的工作不就是寻找真相。。。这样真的好么?)
那时候并没有专门收集这些案子证据的地方,如果交给警局的后备部门,也许会一直留着,也许会因为后来的案子,被清出去。
这时候有个年轻的警察过来:“师傅,你怎么还在看这个啊,刚刚局长说有新的案子要我们去办。”
“知道了,我马上去。”
老警察打发走这个小年轻,将那个装着刀鞘和布条的证据袋,收进自己的抽屉里,把文件送到了档案室。
从此,时间匆匆流过,一转眼二十年过去。
当初的警局变得很大,小镇也发展变化了很多地方,许多居民或是因为打工搬进了更大的城市,或是仍然住着这里。
当年的小巷,已然消失无踪,只剩下光鲜亮丽的街道。
人们匆匆走过,却不会知道以前的这里是怎样的,更发生过什么。
2008年,是一个非常兴奋的年代,因为这一年,国家承办奥运会,全国无论哪里,都在兴奋的讨论着即将到来的奥运会,憧憬着盛况。
S市,市局内。
“什么情况?”
“局长,这是案子的资料,这些都是我们通过对比分析找出的所有有共通点的案子,经过进一步的分析,交给您的都是被确认为很大可能性是同一个凶手所为的案子,因此我们希望能并案处理,并且成立专案组来处理。”
“一共三个案子,这可是影响很大,外面的媒体有注意到吗?”
“应该没有,不过媒体们这么宣传下去,迟早会注意到,死状都一样。”
“嗯,那就成立专案组吧,现在你们的任务,就是要先把这个凶手给抓到,不能再让案子发生了!”
“是!局长!那我们先继续去调查了。”
“嗯,专案组成立的人事变动之后会下来,你们在专案组成立前先继续调查,资料都要准备好,到时候直接交接给对方去调查。”
“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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