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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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这是什么?人能吃?”
巫不凡又要找茬儿,我都懒得搭理。每个月三十号晚上我都得把他伺候好,基本上就是把平时端茶倒水的活再升级,他要星星不摘月亮。他磨叽,我折磨。
我到底还是把他带回单位宿舍了,没杀也没扔,不是因为不敢动手或者心疼,是因为巫不凡告诉我他很高兴。
这他妈还叫报仇吗?直接给抱人怀里去,都开始幸福生活啦?坚决不行!
于是我们坐下来谈判,没面对面,宿舍就一张床,巫不凡占了四分之三,我坐在旁边的小马扎上,单位同事他爸以前是木材厂的,退休没事儿干,成天在家做小马扎。“自家养的牛,自家种的树,自家服侍的爹!”虽说原生态纯手工,但坐着肯定没躺着舒服。
巫不凡说“三个月一次”
我说“一周一次”
最后我们商议决定“一个月一次”
打巫不凡一顿。
一解我心头恨,二缓他肾中爱。我自己都搞不清楚他怎么就铁了心非要爱我?“要打就快点,不打滚蛋”
打完就上医院。成年人一身伤不稀奇,三天两头有伤就奇怪了,我们只好开车绕遍整个城市的大医院小诊所,包括社区卫生站。
有那么几次,月亮很大,又很白。照在地上就像河流,落叶便是波光粼粼的浪花。巫不凡歪在副驾驶看窗外,裹着外套,呆呆地撑着眼皮,面色如月,发丝留风,唇齿微合。我就想起他在学校病床上,也这么对窗外发呆。
我觉得心里呼溜溜开凿了眼温泉,泡的皮松骨酥,再没有拎枪持刀的气力。
我给他单独租了房子,他活得毫无目标,不愿意工作,拒绝接受任何人来的任何压力。我想告诉他你不是王子啦!
但是我不说。我要亲眼看他被人欺负,感受我所有的痛苦。
“滚去做饭”
“我真是给你脸了”
我终于反应过来,他的确爱我。但是我厌倦了通过折磨他来达到复仇的快感,这是畸形的。“这是肉欲之爱,情/欲之爱,是荒诞绝伦的偶一为之,是寻花问柳的爱,不是幸福的爱。巫不凡!别打了!这话不是我说的,是凯姆斯勋爵说的,但是放你身上也同样适用。”
“分手是我发善心放你走,你别不知好歹。”
“你懂个屁!我跟你在一起才叫发善心。”
我不禁要给他掰扯掰扯家族仇恨,“虽然这些都是你爸做的孽,但是父债子偿,我/操也操了,打也打了,杀人犯法,咱们一笔勾销,我总要开始新生活”
巫不凡还没有所行动,我已经打包逃离,坚决不给他可乘之机。银川夏天特别凉快,正值傍晚,旷野无人,暮色四合,我拼命呼吸喘息,像是久旱逢甘露。凤栖梧,鱼跃渊,物有所归,我终于体会到宿命二字带来的自由——想不做什么就不做什么,因为无论如何都可以归于生活的实操。而不用承担其后果,就像我放走巫不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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