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的结合,傅笙称之为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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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梵钧辗转反侧,一个晚上睡不安稳。
他凌晨6点就上了飞机,只拿了两件衣服和必需品。奔波几个小时终于落地,一刻不停直奔傅笙住的酒店。
联系不上人,他只能先去酒店打听情况。
他现在才后悔没留傅笙下属的联系方式,导致现在如无头苍蝇般乱撞。
好在皇天不负苦心人,他遇到了脸熟的人。
傅笙脱离危险后,周绪一晚上都在忙着后续工作,刚回酒店收拾一下出来。
他一到大厅就远远看到了浑身散发冰冷气息的季梵钧,他愣了一下,瞬间反应过来。
他知道季梵钧这个时候肯定是奔着傅笙来的,看来封锁了散播渠道,还是走漏了部分消息。
“嫂子。”周绪上前搭话,无论怎么样,既然嫂子来了,就得替大哥护他周全。
“二当家。”
季梵钧颔首,他表面看起来波澜不惊,实际上眼睛里已经透露出内心的焦急,他习惯了只是在外人面前掩藏面上的情绪。
“嫂子,笙哥昨天晚上把子弹取出来了,今天从ICU转出来,现在正在医院,我正准备去看他。”
季梵钧的心稍稍放下。
周绪看到青年松了一口的样子,想了想,还是忍不住说,“怪我们,没有想到对方这么大胆,我们没有护好笙哥。”
“嗯,他不会怪你们的,带我去吧。”
周绪不敢耽搁,开车送季梵钧去了医院,两个人在病房外看了一眼,周绪也不打扰,把空间让给他。
时隔12天了,季梵钧走进病房才真正看到那个让他思念的身影。
傅笙还在昏迷。
那个原来身材精壮、精力充沛的男人,毫无血色地躺在床上,季梵钧眸里盛着心疼。
他伸手轻轻抚了抚男人的脸,轻轻叹息。
此刻他终于放松下紧绷的身体,下一秒他的世界却陷入了黑暗。
听到病房内的动静,周绪赶紧冲进来,将晕在地上的青年小心翼翼拖起来。
即使脸色惨白,浓重的黑眼圈挂在白皙的小脸上,也掩饰不了青年精致的容貌。此时紧闭双眼的青年就像精致脆弱的娃娃,吸引着周绪的目光,他不敢用力,轻轻将晕倒的美人抱起。
好轻,他想。
将青年送到医生推过来的床上,他贪婪地又看了一眼。
他突然想到了傅笙,要是被大哥知道,自己就凉了,他惊出一身冷汗。
他移开了视线,他逾矩了。
不该属于他的,他不能做,也不能想。
顿了几秒,周绪缓慢跟过去。
他要做的,只是替大哥做好工作,替大哥照顾好嫂子,其他的,不是他该肖想的。
等季梵钧醒来时,已经是夜里了。
他发现自己还在傅笙的病房,只是在另外一张床上,他反应过来,知道自己应该是劳累过度,所以晕了。
他转头看向傅笙,却掉进了一双柔情的眸里。
“你醒了?”
“嗯,宝贝昏睡了快一天了,还有哪不舒服吗?”
季梵钧撑着身体坐起来,他感觉身体很乏,特别是小腹还有点酸疼。
“没事,就是累着了,倒是你,怎么还把自己伤了?”
“对方带枪,我们反应不及,别担心,伤得不重。”
傅笙虽然还是面无表情,但季梵钧感受到了他的无奈。
“哼,那好吧。”
“宝贝……你怎么来了,不是说危险,不要来吗?”
傅笙有点不赞成地看着青年,却也带着些惊喜的愉快。
“我放心不下你。”
“过来宝贝。”
季梵钧听话地坐过去,小心翼翼避开伤口靠进他怀里。
久违的气息又安心的包裹在他身旁,虽然带着药味,却也让他很舒服。
男人的大手轻轻附在他下腹,温热的感觉让他舒服了许多。
“宝贝知道自己为什么会晕吗?”
季梵钧疑惑地看着男人的笑,“不就是劳累过度。”
“不单单是这样,”傅笙握住青年的手,一起放在小腹上,“这里有我们的宝宝,已经三周半了。宝贝晕倒是因为小宝宝在抗议,他的妈妈不注意身体,让小宝宝也跟着累坏了。”
听到有宝宝的那一刹那,季梵钧抬头,看着此刻温柔的男人。
是了,是他太粗心了,自己这段时间犯困,下腹疼他都没放在心上,原来是小豆子在和他抗议。
他感觉到巨大的狂喜,他的肚子里,是傅笙的延续。
一想到会有一个小版的傅笙在他旁边撒娇,他就萌化了。下一秒,他听到男人的话却又瞬间耷拉下脸。
“你都把我吓坏了。”
“怎么?不是惊喜吗?还是说你不想要这个孩子?好啊傅笙!渣男!”
季梵钧转头不满地看着男人,他生气了。
“不是!宝贝你误会了,你怀着宝宝还跑这么远,我只是怕你的身体承受不住……”
“哼!好吧。你放心,小宝宝很坚强。”
季梵钧重新靠近男人怀里,傅笙怎么这么狗,他都不怕。
“我的宝贝却很脆弱,生孩子对你的身体会有损伤。”
“我不怕,千万分之一被我们遇上了,这是老天给我们的礼物。”
青年的双眼亮晶晶的,里面像是盛着他的光和希望,他俯身轻吻他的宝贝。
季梵钧也是上天给他的礼物。
“宝贝,谢谢你。”
傅笙看着青年,第一次如此汹涌地感受到了爱,这是他的爱人,愿意为他孕育,愿意带给他满腔爱。
他从小就在畸形的家庭中长大,冷漠的性子一点点养成,逐渐成为道上嗜血的霸主,却在即将30岁的今年得到了爱。
青年带给他一个孩子,也带给了他一个完整的家。
季梵钧对上傅笙的双眼,他想到了傅笙的经历,他好像明白了傅笙的艰难。
一个缺爱的孩子,走过了悲惨的少年时光,成长为冷酷的成年人,又学着爱上一个人,也经过了一番波折的路啊。
两个人缠绵地拥吻,这一次不再狂风暴雨,而是温柔如水,他们一遍遍厮磨、舔吻对方的唇,一个如水的吻,他们感受到爱人的珍贵。
他们一次次从障碍和磨难中明白对方的心,两颗心再一次贴近。
他们的结合,傅笙称之为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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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来想去,正文就不放失忆梗啦,与我原本设定的基调不太合适。
但会写,具体怎么写,惊喜待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