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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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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小丑……多好笑

-----正文-----

那年夏天,我十七岁,他也十七。正值青春年华,他向来年少轻狂,无拘无束。我总是跟在他身后,逆着光,踩碎地上的阴影,再一点一点拾起那早已破旧不堪的回忆。

No.1

我有病,而且病得不轻。

他们都这么说,因为我格外与众不同,无论是从思想还是行为上,我都显得比较怪异,与那些人格格不入。

我认为这种特例独行没什么不对,就像这个世界上都是怪人,那么正常人也不算是正常的了,我就是怪人群体中唯一正常的,所以大家才这么认为。

直到一天夜晚,我似乎发现了我的同类,那是个比我还奇怪的家伙——他身穿黑色大风衣,脚穿一双大拖鞋,蹬着一辆破破烂烂的自行车一路飞飙,伴随着破铜烂铁撞击的声音,他就这样消失在无尽的黑暗中。

就像一个小丑……我开始大笑,笑得快要停不下来。

我没有在嘲笑他,我在嘲笑自己不敢像他一样做一个小丑,不敢穿着大拖鞋,骑着破单车穿梭在道路上。

我甚至连小丑都不如。

后来那个小丑怎么样了我也不知道,但他当时滑稽的形态我记得很清楚,可惜没有看到正脸。

我想他也许就是某个人的“黑夜骑士”,虽然不能保护人家,但能跟那个人带来欢乐。总之不是我的就对了,因为……我嫌弃!

几天后,我转学了。那天我刚到一个新的班级上晚自习,教室里突然闯进一个“不速之客”,他好像那个小丑,脑袋上绑着绷带,拄着拐杖,螃蟹似的到处乱窜。

我坐了他的座位……

他让我坐着,并且对我笑了笑。我顿时起了一身鸡皮疙瘩,愣了好半会儿。倒不是因为他长得很瘆人,相反他很好看,是我喜欢的那种干净。可惜我又不喜欢男的,他就算再好看跟我又有什么关系呢?

我上辈子一定是拯救过银河系才会在太阳系里找到一颗恒星,亿万恒星中最亮的一颗。

他笑起来有两个浅浅的酒窝,眼睛眯成月牙状。

他叫方惜庭。

这些都是我无意中从同学那里听到的,好吧……不是我无意,是无意人有心,我特别留神了那么一点点。

我叫严奕。

他可能不知道我的名字,因为我从没跟谁讲到,直到有天我在借他笔记的那本书上看到自己的名字,他说我的名字好练笔,他那狗爬似的字有点浪费我的书。

那年我刚好十七,他也十七,我们不期而遇,最后也将不告而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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