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记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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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实在的,李东可能也就是我去加拿大的原因。现在,我好不容易离我的傻逼哥哥那么远了,竟然又要因为李东,因为丁黎明回来,因为丁黎明是个弱智直男,他搞同性恋还要办婚礼,我怎么除了他再也没有见过这么弱智的人呢?
所以我听到丁黎明给我打电话就为了说这事,我第一反应就是:“我不去。”
我和丁黎明说:“结婚从制度上讲就是反人类的,它压迫和物化女性,早就应该被废除,干嘛人非得结婚呢?”
丁黎明说:“我这婚里面没有女性,不压迫,主要是喜欢一个人就要有个名分。”
他妈的丁黎明,这话说得又蠢又直率,我还是被感动了。可是我和丁黎明从一开始就不会有名分的,没有男的和男的,还有表哥和表弟,简直犯天下之大不讳,我甚至没法像李东那样在丁黎明身边理直气壮地蹲点。至少李东知道,如果丁黎明对男的可以,那这个人就一定是他李东。
我哪有这样的幸运。
所以当时我掐了电话,一个人坐了一会儿。我坐在我多伦多市中心公寓的夜晚里。多伦多的冬天很冷,夜色也不热闹,而且很安静。我忽然觉得很孤独。
刘洋是好兄弟,他不陪着我,我觉得我没有勇气跨进这个婚礼现场。我对自己真的够狠,当他大爷的伴郎,我当他全家。
丁黎明真的弱智,他摆酒就算了,还要敬酒,搞得和真的结婚一样,还很土的那种。他还说我土,我看他最土,这样的大红大紫,不嫌俗。但是他来带着李东给我敬酒的时候,我说不出这些调侃的话。他说以后,李东,和我们,就也是一家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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