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了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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枪响的时候我没有特别明显的感受,那时思绪已经飘散到天边了,感谢他念及旧情给了我短暂的缓冲时间,两秒,对于他的行事风格来说几乎称得上重大失误。这两秒我用来思考应该说点什么,是不是应该让他帮我照顾宿舍那盆花,或者让他事后不要碰我的尸体谨防感染,其实我还想说别对着头,霰弹枪造成的伤口想来惨不忍睹。小腿骨折使我丧失了行动力,身下的血液汇聚成水泊,意识早已模糊,也许由于耳鸣,我听不见他的声音,头上伤口止不住的血淌进我眼里,我艰难地睁开双眼看向前方,但很难看清他的脸,视线一片通红,连带那件向来整洁的公证所制服也像刚从尸海里捞出来。我用力闭了一下眼睛,再睁开时却没有看到他的身影。
身后倚靠的不是刚刚暗巷里冰冷坚硬的围墙,我感觉到陌生的触感,回过神来时我想起了这里是龙门,是繁华热闹的市区。刚刚还与我刀枪相对的送葬人站在我身边,很疑惑地看我。双层公交从后方驶来阻断了视线,收回的目光撞上身边天使清澈的蓝眼睛,我好像跟他说没什么,然后继续往前走。他手上拎着许多颜色鲜艳的纸袋,我对它们依稀有些印象,是很多我认为甜得发腻的食物,但他永远对那种东西保持喜爱。
让我停步的是街对面一丛鲜红的玫瑰,距离太远看不清花朵的形状如何,但颜色着实抓人,得承认我有那么一丝的心动。不过我身边的这位同伴显然不适合。在犹豫间我还回头看了一次,卖花的小姑娘已经跑远了。
想起来了,想起来了,龙门安魂夜。才下过一场大雪,靴子踩在地上咯吱作响,风有点大,我们挨得很近,他穿着常服,没有带装备箱,六片翅膀平静地垂在身后,并且身边是我。路灯照亮一小片街道,我们在明明暗暗交替中走过半条街,他走路姿势很正,始终目视前方,但一直和我并排。我怀疑他第一次仅仅因为有个同事问他“愿不愿意体验一下本地风俗”就出门,很荣幸我就是那个同事。当然我对安魂夜毫无兴趣,他挑选甜品和被糖果礼花淹没时的细微表情倒是很有意思。
其实我没想到他会答应,但确实他每次都会同意陪我出来。一时兴起的出行我当然毫无准备,而对他这个人毫无准备就意味着失败,所以我像每一次约他出门时那样什么都没做,仅仅是漫无目的地转了一圈,共进晚餐,买了些非必需品,浪费一个很冷的夜晚。
对我来说不算浪费,也不是很冷。
类似的场景太多太多。一瞬间闪过我的脑海,共通点是每次我都有话没说出口,它们即将再也没机会被说出口了。
枪响的时候我没有特别明显的感受,可能因为我早已逼近死亡,这一枪便微不足道起来。他站在原地没有动静,好像也在陪我经历那些从回忆里打捞起的吉光片羽。有人告诉我走马灯的意义在于让人从过去的经历当中找出从现下的情况中脱身的方法。那我想这是不一样的,它不是为了让我活下去,而是为了提醒我完成未竟之事。即使枪声从未响起,我也必死无疑,我在战场上杀伐,今日功成身退,追逐数年的极限此时就在我眼前,我杀戮,浴血,与死神交锋,现在是宿命收回我性命的时刻,但我还有件事必须完成。意识在催促我说出那三个字,他等待的一两秒其实足够我把遗言道尽,但我选择了缄默。
我不需要遗言,并且现在我也吐不出任何字句了。我坐在墙根处,肉体的痛苦正在离我远去,于是我视线低垂,目光涣散,最后我看到他垂在身侧的枪管,颤抖得不像是久经别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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