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见你
之前在微博写着玩的小段子文
-----正文-----
我今年二十九,离异青年,带着个四岁半的小孩儿。
半年前我前妻跟我说的最后一句话是:“柯万同,你好自为之吧!”
我真是不懂她什么意思,我干什么了就让我好自为之?
她甩甩胳膊走了,留下我跟我闺女在民政局门口晒太阳。
我闺女扯扯我的手说:“后爸,我妈是不是把你也给甩了?”
四岁半的小孩儿,跟人精似的。
我抱着她去吃饭,告诉她:“从今往后,咱们父子俩就相依为命了。”
“那你不准备再给我找个后妈吗?”
其实我考虑过这事儿,但还是得看看能不能遇到合眼缘的。
我这个人很肤浅,就喜欢长得好看的。
当初我前妻带着个孩子嫁到我家,所有人都不理解我一个大好青年为什么娶她一个二婚的女人。
他们不知道,我前妻曾经是我们学校的校花。
结婚一年,我就因为这张脸,恨不得像伺候祖宗一样的伺候她,现在想想,挺没出息的。
不过好在都过去了,现在吧,我遇着了一个像伺候祖宗一样伺候我跟我闺女的人。
还是个,男人。
人这种生物,真的很难捉摸。
尤其是性取向,你以为你是弯的,其实你可能是直的,你以为你是直的,搞不好你还就是个弯的。
今儿我就是来说说我离婚之后是怎么发现新我并且走向新世界的。
这个过程就像一出事先编排好的戏剧,对方老早就看过了剧本,而我完全被他推着往前走,等到发现自己身在其中时已经没法脱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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