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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外·追人的艺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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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人是一门学问

-----正文-----

在一个风平浪静的下午,洛梓言照常在店里忙碌着。

忽然兼职的小店员屁颠屁颠地跑过来,凑在洛梓言耳边告状:“老板,他又来了。”

洛梓言踮起脚尖,从厨房的窗口,他看到了这几天每天下午都会雷打不动出现在门口的陆珩。

他不再用发胶把头发一丝不苟地梳到后面了,不但没有把头发染黑,也没有做拉直。顶着一头微卷的棕色碎发,他抱着一束开得红艳的玫瑰花站在甜品店的门口。

倒是比从前看起来年轻了不少。

不过毕竟顶着那样瞩目的一张脸,来往的人都会忍不住多看他一眼。之前还有人对着他拍照,洛梓言本不想管他们的,可拍的次数多了,他的心里却诡异地觉得别扭。

天之骄子的陆珩,总是被围观、被周围的人拍来拍去是怎么回事?况且万一照片被传到网络上,让陆珩这个陆氏未来继承人的脸往哪隔?

洛梓言在围裙上擦了擦手上的水渍,推开店门走了出去。风铃哗啦啦地响,那是夏天的声音。

“你来干什么?”他问。

陆珩微微低下头,把怀里的鲜花塞进洛梓言的怀里,原本冷着的脸也变得柔和下来:“我想你了,所以,来看你。”

尽管不是第一次听陆珩这么说,洛梓言还是不由自主地愣了一下。

陆珩之前从不这样说话,只是说“来检查你的作业”“来视察你的工作”“来看你有没有吃饭”等等,而现在,他却能够自然而然地把“想你”“找你”“看你”挂在嘴边。

抱着花的手紧了紧,洛梓言不自然道:“我之前不是说过让你别再来找我了么?”

“可是我想你了。”陆珩坦然道,“因为喜欢你,所以一想到你,我就来找你了。”

他弯下身子,带起一阵让洛梓言熟悉到不能再熟悉的木质焚香的味道。柔软的卷发蹭过洛梓言的脸颊,让他的皮肤痒痒的,心也痒痒的。

陆珩的动作很克制,只是用自己的脸颊蹭了蹭洛梓言的脸。眼睑半垂,是一个没有任何攻击性的、温顺的表情。

“求你了,让我看看你就好。”他偏过头,暗色的眼中是哀求和依恋,“我向你保证过,不会做出格的事情,请你给我一个能够看着你的机会,可以吗?”

洛梓言被他眼中强烈的情绪震撼,连着退了好几步才停下来。他咬了咬唇,没有说好,也没有说不好,转身就躲进了后厨。

陆珩仍然每天都按时来报到,并且每天都带一束新鲜的花朵,什么样的类型都有。时间久了,就连来兼职的小店员都知道,她的老板有一个狂热而克制的追求者。

洛梓言的工作不忙,闲暇的时候也会喊上秦闲来店里小聚。后来秦闲也会叫上王锦月,三个人聊得倒也投机,常常聊到打烊好久才分开。这一次聊到暮色将至的时候,天空却飘起了雨丝,还落了雷。

秦闲抬头看了一眼天气,叹了口气:“雷暴要来了,看起来今晚要下大雨了。”

王锦月十分自然地掏手机:“那我就叫我哥来接我们?”

秦闲说:“行。”

王锦月一边敲手机一边分心看窗外,这一眼不得了,直接让她看到抱着一束蓝色风铃沉默站在风雨中的帅哥,她倒吸了一口冷气:“哇塞,外面有人拍偶像剧啊。”

洛梓言也转过头去,看到是陆珩他也觉得有些惊讶。下午的时候天色就暗得不像话了,这么差的天气,他没想到陆珩还会过来。

毕竟是女孩子,心思要更加细腻一些。王锦月看了看吧嗒吧嗒落在玻璃上的雨滴,有些担心道:“下午了,不让他进来吗?”

洛梓言摇摇头,狠下心来拒绝:“不了,等雨下大了,他自己会走的。”

可等到王锦明来接走了秦闲和妹妹,陆珩仍在大雨里执着地站着。虽然打了一把黑色的大伞,可毕竟挡不住风,吹进来的雨丝打湿了他的衣服和头发,他护住怀里娇弱的铃兰,一语不发地看着店里的身影,颇为执着。

王锦明瞥了一眼他的惨状,只觉得痛快不已。不过该装的样子还是要有的,毕竟他没忘了等以后这家伙上位就是他的顶头上司。

“要下暴雨了,陆总不回家?”王锦明强忍住幸灾乐祸,虚伪地抛出关怀。

陆珩歪了下伞,挡住王锦明一行人的目光,明显是不愿意交流的样子。王锦明正想再嘲弄两句,却被秦闲扯了扯袖子,他朝王锦明摇了摇头,意思是“我们走吧”。

店门外又只有陆珩一个人了。

洛梓言收拾好最后一张桌子,关上灯,锁好门,“嘭”地撑开了自己的伞,走下台阶的时候一眼也没有留给门外已然湿身的男人。

“洛梓言。”他听到男人这样叫他,“可以收下今天的花吗?是我跑了很多家花店才买到的蓝色铃兰,所以今天才不小心来晚了。”

洛梓言转过身,猝不及防间便对上了男人湿漉漉的眼神。他该怎么样形容那个眼神呢?是比暴雨天气还要潮湿黏腻,带着小心翼翼的试探,还有收敛过的痴迷,仿佛只要洛梓言答应他,他就甘愿奉上自己的一切。洛梓言握紧了手里的雨伞,喉咙堵塞,他竟不确定自己到底能否承受这份感情,一时说不出一句拒绝的话来。

“你可以拒绝我,但是铃兰很漂亮,不要拒绝它。”

男人一步一步走近,洛梓言这才看到了他身上被雨水湿透的半边身体和头发。他把花递给洛梓言,那束花被他保护得很好,仍然有着蓬勃向上的生机。

洛梓言喜欢蓝色,也喜欢铃兰,所以他接过了那束花。

“雨下大了,我送你回家吧?”

此言一出,洛梓言又是一愣。因为他不是第一次听到这句话。

早在高中的时候,眼前的这个人就对他说过一模一样的话。

也是这样的一个大雨滂沱的天气,没有带伞的洛梓言站在校门口,等待着不会来接他的爸爸妈妈。他最后果然没有等到爸爸妈妈,却等来了带着双人伞的陆珩。

“雨下大了,我送你回家吧。”

一样的句子,全然不一样的语气。

“……我带伞了。”这一次,洛梓言选择拒绝他,“今天你没有理由送我了。”

“怎么会没有理由呢?”陆珩扯了扯嘴角,下一秒直接松开了手。黑色的伞落在地上,他也一瞬间被淋了个透彻,“现在我没有伞了,请问我可以和你一起走吗?”

洛梓言瞪圆了眼睛,反应过来的时候,自己的伞已经罩在了两个人的头顶上。

雨实在是太大了,虽然只有短短的十几秒,陆珩还是被浇了个透彻。雨水从他的发尾滴下,落在洛梓言的脖子里,痒痒的。

“你真的很狡猾。”洛梓言小声骂道。

“你也很心软。”陆珩翘起的嘴角宣示着他的得意,“谢谢你,洛梓言。”

一高一矮的两道身影紧紧贴在一起,如同十年前的那个雨夜。

“其实那个时候,我并不是真的想要监督你的课业。”陆珩冷不丁开了口,“你学也好,不学也好,对我来说,都是不重要的。”反正结果都是一样。

“那什么才重要?”

“是你。”陆珩终于学会说出内心真正的想法,“我说我要检查你的课业,都是借口。我真正的目的,是见你。因为我想你了,想到不看到你就不行。”

洛梓言:“……为什么?”

“因为那个时候,我就已经喜欢你了。”

两个人快要走到洛梓言住的地方了,陆珩说完这句话,便转身走进了雨幕。

“回去吧。”他说,“记得洗一个热水澡,煮一点红糖姜茶,别着凉。我走了。”

那天过后,陆珩能够察觉到洛梓言的软化,虽然是一点一滴,他也已经十分满足了。他聪明,却也迟钝。聪明于年纪轻轻便能够玩弄洛梓言的感情,愚钝于现在才学会如何正确地去喜欢一个人。

他知道他拥有一副好皮囊。

诚然,因为他的父亲也是。年轻的时候,陆珩的父亲就是这样引诱他的母亲的。

所以陆珩也会学着这样‎‍诱‍‎‎惑‌‌‍‎‍他心爱的人。

看到洛梓言为他痴迷、沦陷,眼里只有他一个人。

他就可以开心到睡不着觉。

母亲曾经告诉他,追求喜欢的人是一门艺术,但他好像才学会如何入门。

虽然太迟,但至关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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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完了!

第……呃,第几部作品来着?挠挠头,忘了。但是一转眼我也写了好多关于SM的书了啊。

对于SM这个小众爱好,我本人其实并不在圈子里(目移),只是之前认识了一些朋友,了解到许多故事。

圈子很乱,人心很脏,但总有真心一二掺杂其中,虚虚实实让人分辨不出真假。可能他们之中也有一些人走到了最后,但实在寥寥无几。

给我印象最深的、至今难忘的则是有一位女性朋友最后留下了一条“他不要我了”的留言后,就销号消失了。

我感到惋惜,又实在对这种关系很感兴趣,所以决定以文学的方式把它们纪念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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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之前我也有在积极关注几位作者“进去”的新闻,我感到叹惋,又觉得烦躁。

所以这大概是本人最后一篇SM相关的小说了,这是否叫作所谓的“从良”?我已无从得知了。

之后也去更多的地方挑战更多的题材吧(伸懒腰)。

我始终认为有缘千里来相会,我们终有一日会再见。✧٩(ˊωˋ*)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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