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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六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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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要忘记

-----正文-----

“噢~”秦杳低着头抿了抿嘴,脸上的笑容遮不住,“我知道了~”下一秒又问,“但是这样操作会不会太高调了?”

沈修竹挑了挑眉。

翌日一早,他难得在家里用早餐,桌上除了他还有沈凌霜‍‍父‍‎女‍‌‌‍俩,萧红梅则在国外参加时尚活动。原本三个人安静用餐,直到沈凌霜突然发出一声惊叫“哎~”

“怎么了?”沈修泓看向自己女儿。

沈凌霜将身子偏向小叔,手机顺带挪过去,“这个是不是秦杳上次在岛上拍的写真?”指的是他们一家和秦杳在观音庙见面那一次。

沈修竹看了眼手机里的内容,是羊场的运营账号在为合作预热,虽然只露出了部分细节图,但见过那次秦杳妆造的人来说,一眼就能认出来。同时,秦杳粉丝同样对自己偶像很熟悉,不一会的功夫底下评论已过千。再看一眼热搜,正处在广告位上,确实是羊场开始运作了。

“看来他要越来越火了,”沈凌霜喝了一口果汁,心里有一套自己的主意,“等他再火一些,我就请他来当我的代言人。”沈凌霜在上个月刚成立了工作室,低调地创立了自己的珠宝品牌“Estrella”,但还没有广而告之,也没有首秀,一切仍在蓄势待发。

“你的目标客户不是那些大学生,没必要找一个网红给你代言。”沈修泓深谙资本运作,更懂人心,说话也是噼啪入里,一针见血,“就算那些人看在我的面子上买你的设计,也不会戴出来。”

“你爸爸说得没错,”沈修竹放下咖啡,一五一十地分析,“秦杳身上的衣服鞋子加起来也不过才一千出头,形象确实和你的目标客户有很大出入。你让他戴着奢侈珠宝给你做宣传,恐怕他自己都不自在。”

这话是秦杳之前和他说过的,在第四次收到钻石项链之后,他就倾诉了自己的烦恼,大意就是:自己还是个学生,过着普通人的生活,给他天价珠宝,他也没有合适的场所佩戴,好比穿上龙袍也不像太子。

只要一想到秦杳,沈修竹的心情就会不可避免地变好,同时愈加想念他在自己身边的时候。

沈凌霜听完也没再坚持,只是面容有些遗憾,“那我邀请他参加我的首秀。”

“那也不行。”沈修竹已吃饱喝足,正惬意地斜靠在椅背,随手抖开一张报纸,视线全程没挪一下,“秦杳要实习,没空参加。毕竟做我们这行都很忙的,他也不例外。”

沈修泓跟着点头,眼睛随时盯着自己女儿,“人家有自己的事要忙,你别老找他。”—“再者,你可以邀请少亨和寄雨,你们几个也更加有话题可聊。”二者是沈凌霜在国外留学时交到的好友,同样是珠宝设计出身,不过一个还在读研,另一个则给知名设计师当助手。

“他们两个我肯定会邀请的,”沈凌霜捋了下耳边的长发,精巧的孔雀石耳饰随着动作轻轻拂动,“但秦杳是我回国后交到的第一个朋友,关系匪浅,所以我也要邀请他。”

不止是第一个朋友,也是目前为止唯一一个。沈凌霜长期旅居海外,朋友也是老外居多,在国内自然就少了些贴心知己,也会有孤独的时候。于是她问道:“他在哪个公司实习?”

“还在找,”沈修竹定定地看着报纸,无视了司机发过来的消息和电话,“希望他能找到。”

“哦~”沈凌霜喝完最后一口果汁,单手支着下巴,微微一笑,“那让他去莱申上班正好。”说完更加觉得这是个好主意,索性提议:“让他去咱们集团吧,方便我找他。”她的工作室就在莱申第22层办公楼。

沈修竹眼也没眨就拒绝了,“身为他的老师,我不能堂而皇之给他走后门。”

“你现在不是他老师了,”她的脑子转得极快,“而且你俩平时关系那么好,他又那么崇拜你,给他提供一个实习岗位完全是情理之中。”

沈修竹的态度依旧很坚决,“我刚说了,我们这行很忙,早上到公司盯盘,晚上十点还得开会,周末还会加班。他虽然是短期实习生,但做的只会更多,没理由领导还在会议室他就溜之大吉。”

“不要为难你小叔,”沈修泓的眼神里透露着不赞许,更是语重心长地说道:“你和那个男生不一样。”

“爸~”沈凌霜皱眉。

“给那个人盖个章,”沈修泓重重叹了一口气,立马投降,“让他暑假到公司实习。”

沈修竹倏地放下报纸,嘴角勾起,状似无可奈何地摇了摇头。

“小叔~”沈凌霜走到人家身后,修长的手指搭上肩膀就开始发力,“既然来都来了,不如就把他放到你的办公室。”

沈修竹脸上的笑意更深,深邃的眼眸看向远处,问道:“一个什么都不会的学生,放我办公室干什么?”

“不会你就找人教他,”沈凌霜还是那句话,“他真的很崇拜你,而且说过很多次你是他的偶像,你看他都那么努力学习了……”

再不答应就该被说冷血无情了。透过大大的落地窗,他可以看到司机正从花园拱门进来,于是直接利落地起身,掸掸西装,扭过头冲侄女笑道,“答应你了。”

秦杳在学校学得昏天暗地,不知道他的暑期实习已经在一顿早饭的时间给安排好了。现下大部分课程已经结束,他们马上要迎来期末考,平日里嘻嘻哈哈的宿舍走廊变得静谧无比,往日用来打游戏的电脑要么刷着网课要么放着学习资料。

对着键盘一阵敲敲打打后,他终于赶在deadline之前将大作业发送出去,揉揉眼睛,顺带喝口茶歇息会。也许是心有灵犀,他刚拿起手机,对面那头就发来了消息—

Xiuzhu Shen:复习得怎么样?

秦杳:我想吐[呕吐]

事实上,经过一段时间高强度的自习后,他不仅想吐,还患上了头晕眼花气短乏力的毛病,一进图书馆就发作,所以不得已要回宿舍复习,也终于明白为什么沈修竹说换个环境会有不一样的心情。

“给你喝这个。”也许是他脸色太过难看,舍友唐梁汐递来一杯红色的温热液体,是用一次性纸杯装着的,递到跟前还能闻到一股明显的红糖味。

他尝了一口,甜甜的,确实是红糖,还有微微辛辣的生姜味,以及一丝桂圆红枣香。-“你来例假了?”他打趣道。

唐梁汐用中指扶了扶眼镜,“我宝宝熬的。不要,给我。”昨天图书馆的空调太猛,害得好多人感冒了,他也不例外。

秦杳扭头喝了个精光,冲他笑道:“谢谢你,还有你的宝宝。”

也许是红糖水起了作用,他又支楞了会,继续打字吐槽:“我现在一闭上眼睛,脑子里全是那些密密麻麻的词语还有公式。一睁开眼睛,感觉这些课本知识出现了重影。”

“我得缓一缓。”

所谓的缓一缓就是去阳台透气十分钟,然后接着开干。

那头沉默了许久,直到一条消息发来:

Xiuzhu Shen:杳杳,我到你学校了,经管楼,以前的办公室。

秦杳全身一激灵,沉睡的细胞尽数被唤醒,血液重新沸腾起来。什么也顾不上了,他关掉平板,穿好鞋子,对着镜子捋了捋头发,又用一顶嫩‍‎‌‍黄‍‎‍‎色‎‎的棒球帽压住,在舍友诧异的眼光下,低调而欢快地出了门。

噔噔噔……没一会他就骑着小电驴到达目的地,再三步并两步地从消防楼梯爬了上去。刚出来时恰好碰上程思诺,但他没时间理会,摆摆手就当做打招呼了。

程思诺一把抓住他的后衣领,强行把人揪了回来,嘴巴跟淬了毒一样—“跑那么快干嘛?又不跟你抢男人。”

秦杳气喘吁吁的,小嘴也不逞多让,“如果你需要的话。”

说完就挨了三个响亮的脑瓜崩。秦杳捂着被敲疼的前额,委屈巴拉地敲开了办公室—门一打开,朝思暮想的人儿就在眼前,他眼睛一亮,喜上眉梢,张开手臂结结实实地扑进男朋友的怀抱中。

“瘦了,”沈修竹抚摸着他的脸仔细端详,“也憔悴了很多。”

“早六晚十一,”秦杳气若游丝的,仿佛只剩一缕游魂,“真难顶。”

可他答应了导员这学期要拿第一,依据院里卷人程度,他得卷中卷才行。

温热的鼻息洒在耳畔,是沈修竹一本正经地低声挑逗着小男友:“那我给你渡点气。”

20分钟的疗程渡完,秦杳的脸色有了明显改观,不仅嘴唇红润,脸颊更透着粉,像春日桃花,整张纯白无暇的脸蛋重新焕发了生机。

沈修竹对自己的治疗效果很满意,秦杳眼神微眯,依旧是沉醉状态,—“老师,只有这么近的时候,我才能够看清你的脸。”他努了努嘴,“可能太久没见你,快要忘记你长什么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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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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