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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微悬疑
*医学生德x侦探小说家哈
*逻辑死,所有悬疑推理剧情都是为了德哈谈恋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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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利手里拿着那封信,走进了电梯。电梯里面已经有人了。一个高个儿金发男孩,年纪跟他差不多,二十二岁左右。他下巴尖尖的,皮肤苍白,表情阴郁,冷冷的。他穿着白大褂,戴着手套,纽扣扣到逼近喉咙口的最上面那颗,浑身透着一股禁欲、不好接触的气息。
金发男孩正微微蹙着眉,低头摘手套。哈利注意到他的手很漂亮,修长白皙,骨节分明,很适合握着手术刀。他浑身冰冷的气息也让人想起医院里白到晃眼的灯光和消毒水的气味。
他注意到哈利在看他,停下脱手套的动作,对哈利微微颔了颔首。
“新搬来的,嗯?”哈利问,同时不动声色地打量着他。他的新邻居看起来像个刚做完实验的医学生,看起来疲惫极了,但良好的教养让他支撑着寒暄。
“德拉科·马尔福,请多关照。”男孩递出那只脱了手套的手,和他快速交握了一下。哈利看到他的银丝边眼镜忽然闪过的光。他有点儿惊讶,说实话。他不觉得男孩是那种热衷于跟邻居寒暄、握手的人。侦探小说家的职业习惯让他观察一个人细致入微。他原以为,他会是那个先伸出手的人,而马尔福则是那个把手往衣兜里插得更深的人。
“哈利,哈利·波特。”他说。
“去几楼?”他站在一排电梯按钮旁,问德拉科。后者明显不愿意碰那些电梯按钮。有洁癖,哈利心中暗暗地想。
“五楼,谢谢。”
哈利惊讶地挑起了眉毛。同一层?德拉科是什么时候搬进来的,他竟然没听到一点动静和风声。
他们穿过长长的地毯和昏暗的走廊,最终在两扇门前面停下。501和502。哈利更加惊讶地发现,他们居然是对门。彼此默契地都没有提起这件事,转身关上房门前,哈利友好道:“呃,那么,再见?如果你想要卤牛肉的话,可以来我这儿拿。我刚好卤多了。”
“谢谢,不过我不吃牛肉。”说罢,德拉科关上了门。
哈利目送着他消失在那扇木门后面。圆框镜片后的翠绿色眼睛很沉静。古怪的人,他想。不过作为小说素材,他希望他的邻居中像德拉科这样古怪的人越多越好。灵感迸发的瞬间,像灯泡的灯丝一闪。哈利叼着铅笔,草草从一本笔记本中撕下一页纸,记了下来。
做完这些,他才靠回扶手椅上,拆开那封信。
信封上用严谨的黑色墨水写着:
Flat 5C, 28 Nightingale Mews
Bloomsbury
London
WC1H 9LJ
哈利·波特先生收
尽管知道这很大概率又是一封出版社的拒信,但哈利拆开时,心中希冀的野兽还是像嗅到了新鲜空气一样微微抬头。
“亲爱的波特先生:感谢您的来稿!我们仔细审阅了您的稿件……”前面都是一通客套话,哈利直奔结尾,“遗憾的是,经编辑部综合评估,我们认为该作品目前与我们的出版方向存在一定偏差。我们诚挚建议您——”
哈利把信撕得稀烂,连同皇家邮政挂号退回的原稿一起,扔进了壁炉。
那双愤怒的碧眸中燃着壁炉熊熊的烈焰,哈利捏着拳头,把牙咬得咯咯响才克制住自己把桌上的书全部扫到地上的冲动。
“……我们诚挚建议您,参考近期畅销书《雾都惨案》,尝试在副线人物动机处增强现实感,考虑向独立先锋出版社等更匹配新兴载体的渠道投稿。您的文字已展现出非凡潜力,若未来有修订版或新作,欢迎随时联系我们。”哈利咬着牙,脑海中浮现出这段字,一拳捶上了冰箱。他、就、不、该、当、个、作、家!尤其还是侦探小说家!
他忍受着拳头钻心的疼痛,给自己倒了一杯冰巧克力奶。他踱到日历面前,数着这个月还没有被他圈出来的日子。28天。他要靠身上剩余的两百多磅撑到月末发稿费的日子。
靠写作吃饭,那他真是能活活饿死。哈利没好气地想着。冰箱里还有些不是很新鲜的蔬菜,和前两天做的肉卤。晚上就吃这个吧。他甚至连牛奶都懒得加热,直接就着冰牛奶喝麦片粥,吃了一碗不新鲜的生菜和甘蓝拌的沙拉,卤牛肉也是冰的。胃里冷冷的,哈利的脾气也很坏,把他养的那只猫海德薇从大腿上赶下去,扔了几块牛肉在她的餐盘里:“别把你的嘴翘得老高,我们只有这些了。”
吃着苦涩的沙拉,喝着冰牛奶麦片粥,胃蜷缩着,隐隐泛着冷痛。哈利觉得自己的命运真是比他笔下的人物还要凄惨。
想起一墙之隔的邻居,他那个套间可比自己这个大得多,每个月的房租应该也更贵吧。想起德拉科·马尔福通身的气派,活像个富家公子,该死的有钱人!
哈利狠狠踢了餐桌腿一脚,无意中扫到了在桌子腿间穿梭的海德薇的尾巴,海德薇喵喵叫着,愤怒地炸着背毛。可是这非但没有缓解哈利的心情,反而更糟糕了,现在他不仅要忍受身上其他地方的疼痛,脚趾也感到钻心的疼。
吃过饭,冷静下来之后,他踱到一个巨大的白板面前。哈利称它为他的“灵感墙”。墙上用别针别着很多张小纸条,记录着哈利零零碎碎的灵感。有时是他信手拈来的随写,有时是他灵光一闪的策划。无数纷乱的红色箭头指向中心的一个人——他下一部小说的男主角。
他想一反常规,写个凶手。而非遵循传统,像人们认为的那样,侦探小说的男主角就应该是足智多谋的侦探。
凶手是谁?他的作案动机是什么?他的作案手法是什么?这些在他的大纲和人物小传中都已经写了。
现在,唯一缺个参考。他还没来得及给他的男主角起名字。
哈利并非天赋型选手,想象力天马行空,完全脱离于现实,洋洋洒洒就能写出很好的作品。相反,他是靠记录灵感,实地走访,将一些现实刑侦界中未解的悬案、都市传说,加上他的艺术创作,写成小说的。他谦逊而愉快地收集着筑巢所需的小树枝和干草,将它们细致地排列整齐,最后罗织成一部作品。
至于他下一部小说的男主角原型的人选,哈利的脑海中,已经浮现出答案。
叩叩叩——
哈利带着他那盘肉卤,敲响了502的门。
“请进。”声音远远地从屋内传来。
哈利反手小心翼翼地关上了门,打量着这间公寓。清一色的黑西装、黑大衣挂在进门的衣柜里,门口有个衣帽架和鞋架,不过衣服和鞋子都不是很多。想来是他刚搬进来不久的缘故。手套的颜色则丰富多了,白的、棕的、黑的、黄的……各类材质都有,唯有一点统一,它们都不露指。哈利更加肯定德拉科不愿与人直接接触。他是有病理性的洁癖,还是身心层面厌恶与人接触?
哦,不,停下——职业病又犯了。哈利收回目光,重新将眼神放在这屋的主人德拉科·马尔福身上。马尔福坐在一间凄清冷寂的书房里,戴着银丝边眼镜,正在敲一台笔记本电脑。他时而皱眉深思,时而眉头松开,时而面无表情。
哈利高中就辍学了,不太明白他这些表情背后的意义。
他只得站在书房的门边,叩了叩那扇木门:“呃,马尔福先生——?”
坐在高背椅上的德拉科似乎吓了一跳。他抬起头,从那种高度专注的心流状态中出来,目光在哈利的脸上转了一圈,最终停在他手里的那盘卤牛肉上:“什么事?如果是想邀请我共进晚餐的话,谢谢,请回。我不吃牛肉。”
“除了牛肉。”
难缠。德拉科摘下低度数的眼镜,揉了揉眉心:“谢谢,但是不用了。”
“你应该还没吃过晚饭吧?”哈利说,看着他,咕哝道,“肯定没吃过……”
德拉科的头本来就被论文和实验报告折磨得够痛的了,眼下又要应付一个滥好心的热情邻居。他压了压手,想比个停的手势,没想到哈利一下子说开了:“你不吃肉?你是素食主义者?我家还有很多蔬菜,或者,看看你家的冰箱里有什么食材,一起带过去,我会做饭——”说着,哈利快步走到德拉科家的冰箱旁,拉开了冰箱。
比他家的冰箱景象还要凄惨。
德拉科家的冰箱,快比他的脸还要干净。
只有一盒鸡蛋和一盒培根。还封着塑封。从超市买来后就完全没有开封过。
哈利望着德拉科的眼神,不知该说是同情,还是怜悯了。从他那夹杂着同情和怜悯的复杂眼神中,德拉科不难猜出哈利对他产生了什么样的误解,“等、等等——”
不顾他的解释,哈利拉着他的手,带上那两盒食材,还有他念念不忘的那盘卤牛肉,从裤兜里掏钥匙,旋开了501的门。
……哇。德拉科嘴角抽搐着,不知该说这里乱,还是富有人情味。地上散落着一些剪报和纸条,书籍、信件堆得满地都是。垃圾篓里有一大团一大团被揉皱的纸张,有些只匆忙写了几个字便被匆匆划掉。用光的墨水瓶和墨水瓶盖,不成对的钢笔和钢笔盖,散落得满地都是。一只皮毛雪白的长毛猫追着骨碌碌的钢笔盖玩,差点绊到德拉科迈出的左腿。
地上甚至还有一条牛仔裤!上帝!
细细的皱纹把德拉科两条好看的眉毛越拉越近。他看到哈利的脸腾地红了,赶忙上前捡起那条牛仔裤,藏在身后。哈利很不好意思地低声说:“……对不起,太久没打扫了。”
站在这个狭小逼仄的屋子中央,德拉科不由得注意到最引人注意的那面白板。
“‘灵感墙’……”他喃喃念出,目光回到哈利身上,多了一丝不可置信,“所以,你是个作家?”
哈利不好意思地挠了挠头,咧开嘴笑了:“是啊。”
德拉科那双冷调的灰眸中明晃晃地写着“这种人居然也能是作家”。他难以置信地摇摇头。
哈利领他到沙发上坐下,从冰箱里拿出只剩半瓶的可乐和一盒未开封的巧克力奶:“可乐还是巧克力奶?”
德拉科盯着那喝了半瓶的可乐,又露出那副暗含讥讽的难以置信,像是在说,这种东西也能拿来招待客人?
“冰水就可以。”他抽了抽嘴角,说。
哈利给他倒水,加冰块的时候,又暗暗往男主角人设上添了一笔。挑剔的大少爷,嗯?
他让德拉科在沙发上稍事歇息,自己则走进了半开放式的厨房,煎蛋,煎熏咸肉。德拉科在打量那些书架上的书,阿加莎·克里斯蒂,埃德加·爱伦·坡,柯南·道尔,达希尔·哈米特和雷蒙德·钱德勒。接着是现代悬疑小说作家,亚洲作家,还有——德拉科抽出一本畅销书,《雾都惨案》?
他抽了抽嘴角。前面那些大师的,他都只是略有所闻,并没有真正看过。但是这本他看过。彻彻底底的烂书一本,不知道怎么登上图书畅销榜第一的。《雾都惨案》有段时间在他们学校里很风靡,同学课间休息都捧着在看,讨论凶手是谁、作案手法和最后的反转。德拉科对侦探小说不感兴趣,同学磨得久了,也起了好奇心,去图书馆借了一本来看,依他之见,完全没有《悖论邮局》好看。
只不过后者是一部相当小众的悬疑小说,没多少人推荐罢了。
手指滑过书脊上一个个书名,等等——德拉科微微睁大了眼睛,这里怎么也有《悖论邮局》?
再往下滑。
作者,H.J.Potter。
他瞪大了眼睛。H.J.Potter……不会就是他想的那个哈利·波特吧?不知名的冷门、小众悬疑小说作家。他抬头望向厨房中那个娴熟地煎蛋、煎培根的背影,告诉自己,不,不可能。波特是一个相当大众的姓。H也并不一定代表哈利。
他翻到扉页,从书里掉出一封信。“尊敬的波特先生,谨以此信正式通知,您的著作《悖论邮局》已于今日通过DPD快递寄出样书……”
见鬼,还真是!
可他哪有半点H.J.Potter的样子?德拉科记得H.J.Potter是个笔锋犀利的作家,常常有种刻薄的冷幽默感。再看眼前这个穿着夹克衫牛仔裤的半大男孩,波特真的是那个写出了他最喜欢的小说《悖论邮局》的作家?
不等德拉科怀疑人生,厨房传来阵阵食物香气,哈利叫他:“德拉科,来吃饭!”
他被厨房的烟火熏燎得额上汗津津的,在围裙上擦着手,那一双眼睛却明亮极了。生动,活泼,像一片湖泊,青苹果汽水的颜色。
而且,虽然他很不愿意承认,哈利是他的“偶像”,写出了他最喜欢的作品。也许,饭后他可以考虑要个签名?以哈利的性格,应该会给的吧。德拉科思忖着,叉起一条煎培根,送进嘴里。
他观察哈利的时候,哈利也在观察着他。德拉科咽下培根的一瞬间,他把男主角身上素食主义者的标签剔除。
“原来你是会吃肉的呀!”他很高兴地说,眼睛亮晶晶的。
“……”德拉科无意讨论这方面的问题,他只是忙起来的时候有点儿轻微的厌食。而且,任谁刚做了一台血淋淋的、恶心的实验,都会吃不下饭的吧。
“你不吃?”他问哈利。
“我吃过了。”哈利说,坐在餐桌对面,捧着下巴满心欢喜地打量他,像造物主望着自己最心爱的造物。他想了解更多关于德拉科的事,又不能使对方察觉、戒备。“你还在上大学吗,德拉科?”他以一种漫不经心的口吻提起,心中的钢笔已经立起,迫不及待地想要戳破纸面。
“哦,是啊。”德拉科的用餐礼仪很标准,优雅得像一位没落贵族。如果不是哈利问,他几乎是不会说话的。“我在附近的学校上学。”
“医学生,嗯?”
“嗯。”德拉科没有问他是怎么知道的。这或许是侦探小说作家独特的识人术。
哈利想了想,好像是有这么回事。离这儿两个街区,有一所大学。叫什么来着……
“阿灵顿·温特伯恩医学院。”德拉科仿若会读心术般说,他吃着煎蛋,意外地发现哈利的厨艺竟然不错,很合他的口味,“硕士研究生一年级。”
哈利高中肄业就出来闯生活了,这个学制让他感到有点好奇:“硕士研究生一年级?那你什么时候毕业?要一直读到博士吗?”
德拉科慢条斯理地咽下一口煎蛋,才说:“很大概率,是的。具体哪一年能毕业我不好说,这取决于你的导师和你发的论文、期刊,你的学术水平……”
越往后哈利越听不懂,他发现德拉科并非冷若冰霜,不健谈,相反,他谈起自己擅长、热爱的领域还是相当眉飞色舞、喜形于色的。只是后面德拉科谈起自己研究的神经退行性疾病,越讲越高深,哈利听得云遮雾罩,只得告诉他自己只有高中文化水平。
“哦、哦——!”德拉科相当吃惊,“对不起,我不知道……”
“没事。”哈利说,“人们总是习惯性以为作家就一定有很高学历,却忘了阿加莎几乎没有接受过正规的教育,但写出了那样的传世之作。”
“我没有那样说,哈利!”德拉科自己都没有意识到切换了称呼,从冷冰冰的“波特先生”,到几乎脱口而出的“哈利”。他为自己的迟钝而懊恼万分,哈利显然对这个话题很敏感,他为什么非要哪壶不开提哪壶呢?
他求助般环顾四周,找着救命稻草,有了……
“您能给我签个名吗,波特先生?实际上,我是您的粉丝。”眼看哈利的眉毛越扬越高,他忙抽出书架上那本《悖论邮局》,“我本科的时候看过这本小说。一看就入了迷,手不释卷,如痴如醉,走到哪里都在看。吃饭、上卫生间的时候也看。”
“噢是吗?”哈利一下来了兴致,《悖论邮局》不仅是他的处女作,也是他到目前为止最满意的一本书,“我假设你看到了最后的反转——你还喜欢吉尔斯吗?”
“啊,当然。”德拉科很快想起那本书的剧情,“虽然吉尔斯肯定不是什么世俗意义上的好人,但我觉得在书中塑造一个自私、有弱点的圆形人物才更饱满。他绝不是扁平的、非黑即白的,他在别人的钢笔里安装窃听器,拦截信件,他的出发点可能是好的,但是做法是极度自私的……”
哈利两眼放光,激动得都要跳起来握住他的手了:“对!对!就是这样!伙计,你懂我。”
他抓过书桌上的钢笔,在扉页盖有出版社限定金漆印章的下面,龙飞凤舞地签上自己的笔名。
临走前,他给德拉科塞了一大堆吃的,外加两本仿古牛皮封面的特制典藏版《悖论邮局》。
哈利一边跟德拉科接触,从他身上汲取着源源不断的灵感,一边着手开始创作他的新书《谁杀死了我的邻居》。毫无疑问,德拉科是男主角塞拉斯·布莱克索恩的原型,而他,则是书中被害者的原型。哈利搓手杜撰着自己的死法,悲剧色彩越来越浓。他自身的投射死在男主角布莱克索恩手上,而他却觉得兴奋极了。
然而创作不会那么安稳,也不是他仅仅有一间自己的屋子,不被打扰就够的。他不可能一辈子光靠一本书过活,《悖论邮局》并不火,只是冷门圈子的小众作品,靠它的版税和稿费,只够哈利每个月勉强吃得起饭,并不够他在伦敦租房。
他每天早上九点到下午四点写作,其余时间打零工,不可谓不自律。有天早上,德拉科出门去学校上课前,特意提醒了他,电梯昨天夜里坏了,在维修,让哈利走楼梯。哈利当时醉心于创作,心不在焉地应了一声,就把这件事忘到了九霄云外。
那天晚上,他回公寓时,下意识走到电梯旁边。发现电梯用黄色的路障和警用胶带围起来了,顿觉吃惊。地上有一滩水,旁边竖着一块牌子,写着:“易滑倒,请小心慢行。”那滩水映照着哈利深深思考的碧眸,这里出了什么事?为什么像有人(肯定不是保洁员)反复地拖过地?
他沿着楼梯慢慢走上去。这座公寓很有些年头了,上世纪80年代的。平时大家都坐电梯,很少有人走楼梯。步梯的灯大多数都坏了,无人检修,楼道里一片黑暗寂静。
哈利用自己的手机照明,看到楼梯上有一行星星点点的血迹,沿着台阶而上。血迹越来越淡,直到最后只剩下一条猩红色的划痕。那血痕像个张牙舞爪的杀人狂魔留下的宣言,又像西餐摆盘时大厨用番茄酱画的点睛之笔。
哈利蹲下身,抹了一点在指尖。他先观察了一下血的颜色,嗅了嗅血的味道,才把手指放进嘴里吮了吮。
是鸡血,不是人血。
有什么事情发生了,在这座公寓。
悬疑小说照进现实了。
很显然,警方只是封锁了现场,维持原样,并没有抓到凶手。但对于嫌疑人的画像,哈利隐隐约约有一个猜测。
为了证实他的猜想,哈利几乎放弃了自己的本职工作,夜以继日地跟着德拉科。
他掌握了德拉科每天的动向:早上七点下楼,去街角的悲伤野蔷薇咖啡馆买一杯美式,然后走路去阿灵顿·温特伯恩医学院上课,下午三点下课,他会先去一家书店待一会儿,然后去喝酒。但他不会在下午六点就喝得醉醺醺的。因为六点之后他通常还有一台手术。
哈利觉得奇怪的是,他几乎没有见过自己这个邻居拎着超市或者杂货店的纸袋回家。他不买面包,不买蔬菜,不买任何食材。看样子也不去超市。那他平时吃什么呢?
他难道是吸血鬼,靠喝人血就能过活?等等,血……不,那太扯了,世界上根本没有巫师和吸血鬼之类的。
月凉如水。气温已经很冷,呵出来的薄薄寒雾会变成一圈圈的白气。哈利又在猫猫祟祟地跟着德拉科了。他全然忘记了自己是个作者,是不需要破案的。
德拉科的步伐很快,稳健而大步流星。鬼祟的是,他每走几步就要回头张望,好像有人盯梢他似的。而每当德拉科回头张望,哈利就会侧身躲进支路,身子贴着砖墙,或者就地取材,躲在汽车后面,躲在任何德拉科看不见的地方。
当然,他自以为德拉科看不见的地方。
他踮着脚尖,摸进了公寓。在公寓前面的台阶上推门进来,实在是很需要屏息凝神,全神贯注地放轻手上的动作,轻手轻脚地合上门。哈利以为自己做得很好。掩上门,转过身的一瞬间——他的衣领被人拎住,凶手带着火气,像拎小鸡似的把他提溜到了楼梯间。
“波特,你在干什么?”哈利从未见过德拉科那双学术冷感的灰眼睛中闪烁着像现在这样的怒火,“跟踪我,嗯?”
“马尔福。”哈利毫不畏惧地瞪着他,猛地挣脱,后退一步,绿眼睛也燃烧着炽烈的决心。
“你最好说清楚,为什么跟踪我。”德拉科冷冷地说。
“好啊,”哈利的语气也开始夹枪带棒,好像那些他们愉快相处的夜晚都不复存在似的,“我假设你注意到了公寓最近的变化——”
“如果你指的是电梯坏了的话,那么,是的。”德拉科扯出一个讥嘲的冷笑,“你到底想说什么?因为电梯坏了,所以你吃饱了撑的,跟踪我?”
哈利瞪着他,虽然没有爆粗口,但德拉科明显感到了静默的怒火。哈利打量着德拉科黑暗中的那张脸,围绕着他,踱起步子:“……那天晚上,我下班回来,发现电梯坏了。”
“是啊,我早就跟你说了——”
“别插嘴!”哈利吼道,他用了两秒钟平复情绪,又陷入了那种沉在黑暗中的思索状态,“……于是我就走楼梯,走楼梯的时候我发现,楼道里的灯几乎都坏了。当然,这没有什么,可以解释为年久失修。但要是有人故意弄坏的呢?然后我就发现,楼梯上有一行血迹,从三楼开始,一直淅淅沥沥拖到了四楼,才彻底消失不见。”
德拉科不说话了。他的表情也变得严肃起来:“人的?”
哈利摇摇头:“鸡的。”
有那么一瞬,德拉科的表情古怪极了,他好像要发出一声巨大的嗤笑,又竭力憋了回去。“鸡的!”他重复着这句话,似乎觉得可笑极了。“所以你觉得我会没事杀公鸡取乐,就打算跟踪我。我告诉你,你真是太无聊了,波特——”
等等,有动静!
“嘘!”哈利掐着德拉科的手腕,竖起耳朵听着上方传来的动静。四楼的一扇门砰的一声开了,屋内隐约传来一个女人的哭声,闷闷的,不很真切。接着是男人粗声恶气的威胁:“……你要是再……我就……”
哈利快速和德拉科对视了一眼,从彼此眼中都看到了震惊和讶然。等到房门彻底关上,叮叮当当的垃圾被扔到屋外,哈利攥着德拉科的手,快步往五楼走。经过四楼时,他们都不自觉地放轻了脚步,也放轻了呼吸。
德拉科甚至没注意到,哈利一直拉着他的手,而他不觉得反感。
轻手轻脚关上自己家的门,哈利拉着德拉科在501的沙发上坐下:“那个男人是四零几的,听得出来吗?”
“听不出来。”德拉科摇摇头,“但我们可以通过五楼的构造,倒推四楼的构造,以此确定那个男人的门牌号。”
“不幸中的万幸,人质还没有死。”哈利手指交叉,抵着下巴,沉思着,喃喃说,“可是为什么呢?他为什么要用到公鸡血,电梯又是怎么坏的……”
望着他沉思的面孔,德拉科忽然觉得,哈利其实是个很有魅力的人。他的逻辑思维、推理能力,包括直觉的敏锐性,都超乎常人。“你确定他们是一个人?那个无意或有意用公鸡血制造拖行血痕的人,和那个弄坏电梯的人。”
“不好说,但我觉得应该是同一个人。”哈利说。
“报警吧。”沉默半晌后,德拉科说,“我打算搬家,如果这里即将出现一桩命案的话。”
“不行。”哈利立刻否决,“我不能眼睁睁看着有人被害而不去救。”
德拉科服了他的英雄主义。“你是警察吗?你是侦探吗?被害人什么时候用得着你来救了——放下你那点可怜的救世主情怀吧!就说我的专业,医学,最近,在手术台上有多少我无力相救的人?如果我像你一样,遇到的每一个人都要救,早就被他们拖累死,陷入自怨自艾的泥潭了!别提去救更多的人了!”
“那怎么办?眼睁睁地看着她死吗?”哈利对着他吼,那双绿眼睛燃烧着炽热的怒火,脖子上的一根青筋也爆了起来。
德拉科吓了一跳,赶忙捂他的嘴:“嘘!你疯了?你忘了我们现在是跟变态杀人狂在同一栋公寓里。”
哈利冷冷地掰开他的手:“多谢,没有忘。我会时时刻刻记得这件事,吃饭、睡觉的时候都提醒自己,有个女人正在被绑票。而我却只能眼睁睁看着它发生。”
德拉科叹了口气,“波特,你太执拗了。我劝你赶紧走,像我一样,早点搬家。免得多管闲事被牵扯进去——”
哈利攥着拳,眼睛像火龙一样喷射出怒火,一看他又要吼,德拉科忙说:“我可不想下个死的人是你!”
他不让哈利吼,可这番表决心的剖白音量也绝对不小。无意中喉头吐出自己都不知道的真心,德拉科这才发现,他有多么后怕。他绝对不想哈利去蹚这趟浑水。为什么呢?
因为他……不想失去他。
哈利怔住了,但也只怔了一秒,“我不会死的,德拉科。但不让我救人,那比我死了还难受。”
本来决定立刻掏出手机拨打管家电话,叫他来搬家的德拉科,因为这句话,骂骂咧咧地留了下来。还是住在502,哈利隔壁。
他们画了平面图,再加上多日的轮岗放哨,偷偷去四楼打探敌情,弄清了被囚禁的女人所在的位置:404号房间。
该怎么解救她呢?哈利发了愁。
“你知道人有多少块骨头吗,德拉科?”这天,哈利问。沙发上全是他们画的草图、手稿和营救计划。
“206。”德拉科嘴角抽动着,像在说“这么白痴的问题”。
“为什么要用公鸡血制造血痕到四楼戛然而止的假象呢?而不是用人血,难道他是怕人血暴露得太快,警察可以通过血迹核验那个女人的身份,也可以通过脚印抓捕他……”哈利每天反反复复就是这些话,几乎把那些疑点嚼碎了,咀嚼透了。事实证明,再好的悬疑小说作家,只是会讲故事,并不真的就会破案。
“你有没有想过,动物血和人血是完全不同的概念。”德拉科冷冷地说,多日陪着哈利没吃没睡,他看起来苍白又疲惫,“这面临一个伦理考验。通常情况下,临床药物实验我们用小鼠,但是药物上市前,我们招募志愿者。练习解剖也是这样,我们用动物,多过人体。然而有些避免不了一定要用人体的,我们也会尊称他们大体老师。动物血和人血的界限就在这里。动物血痕在四楼消失,你报警,警察可能会哈哈大笑,说这是哪家在杀公鸡,违反了行政法规罢了。但是人血就不一样了,它一旦出现,往往代表着重大刑事案件。”
哈利思考着,忽然,猛地站起来,攫住了德拉科的手臂:“你说得对!你说得对!我之前怎么没有想到……我一直被迷惑了。这是个干扰项!红鲱鱼!”
哈利的眼中射出一种奇异的光:“一直以来,我们都忽略了一种可能性……公鸡血不是404那户人家制造的。没有谁会蠢到自己留下那样明显的作案痕迹。”
他这么一说,德拉科也有种醍醐灌顶的感觉。
“所以……是栽赃?”他轻声说,“真正的作案者,有可能在一楼、二楼、三楼、五楼,就是不可能在四楼。”
“正确!”哈利一手握拳捶了一下掌心,他在房间里快速踱步,眉头紧锁,“可是这样一来,范围就更大了……我们更难锁定凶手了。”
“非法囚禁案先放一边,哈利,你觉得电梯是谁弄坏的?”
“404号男租客。”哈利说,“我问了公寓管理员卡特女士,她说电梯卡进了异物。你觉得异物是什么,德拉科?”
饶是当了这么久医学生,见惯了生死,见惯了血、肉和骨头,德拉科还是感到一阵毛骨悚然。“我不知道……”他哑声说,“或许是裙摆?总不可能是一条腿或者手臂吧——”
“不可能是裙摆。”哈利反驳,“卡进电梯的必然是人体组织。我赞同你的观点,大概率是被囚禁女士的一条腿或者手臂。因为那天,就在电梯封锁线旁边,我看到了一大滩水,像有人反复拖过了地板,洗刷血痕。”
“清除血迹没用。”德拉科阴沉地说,“法医有的是办法让血迹重现。紫外线灯照射,或者用磷甲联苯胺冰醋酸溶液、鲁米诺溶液,都可以让血迹重现。”
“德拉科!”哈利几乎都有点欣赏他了,欣慰地拍了拍他的肩,“你也很有写侦探小说的天分。”
德拉科表示敬谢不敏,他还是当个医学生吧。
说回到案子,哈利紧绷了几日的神经终于放松下来:“是啊,多亏了他的作案手法不怎么高明。”
晚上,他罕见地开了瓶威士忌。
哈利喝得醉醺醺的,揽着德拉科的肩,眼镜不知被蹭到哪里去了,那双漂亮的绿眼睛毫无任何阻隔地望着德拉科的灰眼睛。绿幽幽的,晃荡着水光,像薄荷酒里的冰块。他一杯接一杯地闷声喝酒,在德拉科颈侧喷洒着热气:“敬健康!敬自由!敬不高明的——嗝——笨蛋凶手。”
德拉科闭着眼,感到头疼。他欲言又止,几次想把醉鬼从身上推下去,却又在哈利的鼻息喷洒在他侧颈的瞬间化作僵硬的石雕。外表却惊人地冷静,虚揽着哈利,让他不至于摔跤,也不至于离他太远。
喝醉的侦探小说家睡着了。德拉科心中轻嗤一声,就这?这也能当侦探小说家?嘴上这么说着,实际上抱着男孩到他房间,轻轻掰开小侦探环着他脖子的手臂,轻柔地把他放到了床上。睡着的小侦探不再满口伟大志向,拯救他人,变得顺眼多了。肤色白皙,唇红齿白,静谧美好。德拉科不自觉地看了很久。
直到夜色深浓,他才离开501,回到自己家。
第二天一早,哈利还沉浸在宿醉的头晕中,从床上爬起来,慢慢地套着衣服时,德拉科闯了进来。
他脸色苍白,全身哆嗦,额上滴着冷汗。哈利从来没见他这么慌张、这么像鬼魂过:“怎么了,德拉科?”
德拉科的嘴唇颤抖着,握住他的肩膀,支撑着他摇摇欲坠的身体:“维丽·弗蕾德夫人死了。”
哈利没听过这个名字,但从他严峻的面容和那种宛若熟人去世般的震惊中听出,维丽·弗蕾德夫人很有可能就是……
“404号房的女囚徒。”德拉科说,“法医判断她死于昨天晚上夜里至今天早晨凌晨之间。这栋公寓被封锁了,谁都出不去。我们都需要接受笔录。”
哈利紧紧攥着他的手,指甲深深陷进肉里。他发现不只是他,德拉科的手也同样在颤抖:“到底怎么回事?”
“这要从头说起了。弗蕾德夫人是个寡妇,丈夫去世了,一个人寡居。404号房的男租客阿拉里克·莫蒂默是她的情夫。但是可怜的弗蕾德夫人不知道,莫蒂默一开始就不是冲着爱情来的。弗蕾德夫人的丈夫很有钱,但她的远房姑妈更有钱。她一个人能同时继承这两笔遗产。弗蕾德夫人的远房姑妈还在世,但是远离伦敦,远在海外,她立的遗嘱,法律效应只有等到她身亡之后才会生效。也就是说,莫蒂默如果打这笔巨额遗产的算盘,只能等到弗蕾德夫人的远房姑妈去世。这也就使得他对她百般容忍。”
“那为什么……”
“为什么他最近装不下去了,是吗?”德拉科微微冷笑,“这就要说到208号房的阴暗男房客路西安·沃斯了。路西安·沃斯是弗蕾德夫人的表弟,也有遗产继承权,当然,排在她之后。这个贪婪的小伙子动了和莫蒂默一样的念,追随弗蕾德夫人来了伦敦,租在这栋公寓里,使出百般解数勾引他的表姐。”
“奸情被弗蕾德夫人的情夫莫蒂默撞破了,他非常愤怒,一怒之下把弗蕾德夫人关了起来。可他又只能囚禁她,必须保证她不能死,否则遗产会落到路西安·沃斯手里。”
“所以路西安·沃斯就是那个制造公鸡血,把人们的注意力引向404号房的人?”
德拉科颔首:“正是。”
“那弄坏电梯的……”
“莫蒂默。”德拉科说,“他是个无可救药的酒鬼。他那天和弗蕾德夫人在电梯里起了口角,于是就抓着她的头发径直往墙上撞。血流如注。弗蕾德夫人的头皮都被他剥下来了。头发卡进了电梯,电梯坏了。莫蒂默慌了,立刻叫公寓管家停运电梯,把头发拿出来,拿着拖把来来回回拖了好几遍。他坚称‘这是家暴’,叫公寓管家卡特女士不要报警。”
“最后,是谁杀了弗蕾德夫人?”
德拉科沉默良久,他说:“我不知道。警察目前也不知道。案发现场只发现了莫蒂默和沃斯的械斗痕迹,沃斯不满莫蒂默囚禁、霸占弗蕾德夫人,莫蒂默不满沃斯觊觎弗蕾德夫人的遗产。争吵愈演愈烈,最后上升成缠斗,脑袋受了伤、遭受了囚禁和虐待的弗蕾德夫人可能还对自己的情夫和表弟的美好特质有着幻想,劝了两句架,他们就连她一起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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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案子告破电梯也修好了,电梯里德拉科嘲笑哈利:“你为什么会觉得我是那个嫌犯?”
哈利理直气壮:“看起来像啊。”
公寓的地下室是洗衣房。德拉科刚洗好的衬衫混进了一只哈利的袜子。德拉科用两根手指夹着那只袜子,把它从衣服里挑了出来,一脸嫌弃地对哈利说:“拿走。”
动心以后
哈利突然发现自己的毛巾、内裤和袜子都少了几条,眯起眼睛拷问德拉科:“是不是你偷的?”
德拉科无语:“……我没那么无聊。”
最后找来找去,发现是被公寓的看门人大妈养的猫叼到了洗衣机后面。
两人面面相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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