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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11.
九月二十八日,烛观遇见一个陌生男人,被他带上车,男人说跟他回家就能得到很多吃的,他想也没想地答应了。
12.
不记得在外面流浪多少天,不记得离家有多远,等他神志稍微恢复清明,面前摆着一份签了字,摁了手印的劳动合同,当晚就被男人带去酒店,赴一场酒局。
他迷迷糊糊被人灌了很多酒,神海又开始晃荡。身体极其不舒服,想吐,他下意识摸向左腕戴的铜钱串,一股凉意钻进掌心,逼他清醒了些。
知道老板叫什么名,是在公司待了一个月,一个同事叫他帮忙带份文件给贾总。
“好,”他应下,“但贾总是谁。”
同事一脸诧异,像被雷劈了,好半晌才指了指老板的办公室,看起来很震惊他居然不知道公司老板姓什么。
公司结构简单,体量不大,同事一般叫贾之北老板,很少提“贾总”这个称呼。
他无处知道老板姓甚名谁,也没兴趣知道。入职一个月来,他只参加了九月二十八日那场酒局,且当时晕得不行,无法分神注意他们的谈话内容。
他知道自己唯一的用处是陪贾之北应酬,而他再消极旷工,贾之北也得惦念着他这点价值,支付他工资,敷衍养着他——虽然金额非常低,和其他同事的薪资相差一个零。
他人生地不熟,是贾之北按照他写的要求找到这间房子,优点是交通便利,离地铁站近,缺点是老房子没电梯,又小又破,不过从家里出来后天天都像逃荒,有苦头在先,倒衬得这间能挡风雨的房子美好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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