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拜天的教堂比平时人多,天光还没有大亮人群就占满了座椅。
汤姆和霍顿来得早坐在角落里打量着四周。来的人大多都是穷苦的百姓,在经历肉体的劳作后,企图用宗教来洗涤心灵,获得片刻的慰藉。他们带着黑色的毛毡帽子,防止清晨的寒冷侵袭大脑。在这里谁也认不出谁,只有对上帝虔诚的心。
汤姆没有半点对宗教的兴趣,他觉得那完全是某种心理安慰,为了死后的宁静而在活着时让身体劳碌,这完全得不偿失。毕竟死后的世界谁又去过呢?谁权利大谁就占理喽。
霍顿倒是听的很起劲,脑袋时不时点两下,表示赞同。
“你在听?”汤姆问。
霍顿又点了两下头,身穿黑色长袍的牧师向他们投来赞赏的目光,霍顿说:“我喜欢看人们对我流露出意外的表情。就像这个穿黑袍的蠢货现在欣赏的看着我,但过一会,等老子的子弹穿透他脆弱的脑壳时,他会睁大眼睛不可置信!”
听起来确实不错,汤姆也跟着点起头。牧师心情大好,演讲的声音慷慨激昂。过了一会,等太阳从地平线完全升起时,人群爆发出激烈的掌声——神父登场了。
他穿着白色的袍子,看起来比牧师耀眼太多。但牧师完全不嫉妒,因为他知道等神父退下,接替他位置的人是谁。牧师似乎生来就是为这份事业而生的,他懂宗教更懂怎样讨好上层的欢心,只要巴结好上层,哪怕出点差错也会被掩盖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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