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有点奇怪的。
琳琅不喜欢这个世间的绝大多数,她不喜欢心旷神怡的春天,不喜欢万籁俱寂的夜晚,不喜欢芬芳馥郁的鲜花,不喜欢阑珊不灭的灯火,甚至她连门口早餐店日复一日重复贩卖的豆浆油条都不喜欢。
说是厌烦也不为过。
大部分的时间她都饿着肚子,食物对她来说不过是维持生命继续运作的工具。
她吃的很少。
次数很少,食量也很少。
午休时总是一个人坐在教室里,用宽大的校服兜头盖脸的给自己遮住。
她在睡觉,不论白天或是夜晚,一有时间就闭上眼睛,看起来像是打坐,但她说是在养神。
她在养她体内的神魂。
十八岁。
高三。
她做皮肉生意的第三年。
在这个行业里她算是有名,往前推出二十年,她妈分开一双腿,用自己的大好年华换了琳琅这个累赘。
听说临盆前她还出去卖。
隔天一早破了羊水,被恩客送去的医院,嫖资没给,医院要押金时他垫了五十块钱。
赔大发了。
二十年前的五十块钱可金贵的很。
洪宝珠卖了一辈子,你现在让她拿出五十她都费劲。
孕期仍在吸毒揽客,琳琅出生时哭的惊天动地,奶水还没喝上一口呢,就开始犯毒瘾,通红的小人哆嗦着,抽搐着,挣扎着…
她作为婴儿时就已经是一个异类,卖淫的母亲,独特的出身,女孩这些年过的并不顺遂。
但她接受命运的不公对待。
她说龙生龙凤生凤,洪宝珠的女儿会买淫有什幺稀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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