舅舅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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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林唐渊在C市重新开了家酒吧,取名白灰里。
没什么特别意思,就是他对于人生的格言。
别白活,别灰头土脸,别里外不是人。
他天生漫不经心,游戏人间很是快活,做事都有条理。
坚决不当富二代圈子里的俗人,也不爱俊男美女。
因为林唐渊属实品不来什么是爱情,更悟不出什么滋味。
说句实在话,他看霍逸和冯北这两混蛋都找到归宿了,心中依旧丝毫没有涟漪。
什么情啊爱啊,有酒好喝么?
有钱稀罕么?
都没有。
林唐渊偶尔细想,自己今年才二十六岁,嗜酒如命,爱好也很简单,大学在国外学得是诗歌创作。
他就想当个流浪的诗人。
奈何家里条件不允许。
但林唐渊总能让自己开心一些,继承家产没兴趣,父母想商业联姻,出个“旷世奇缘”?他更加没兴趣。
如果人生不能自己做主,那他情愿不活了。
为了自由和理想,为了酒和诗歌,他连夜坐飞机跑了。
那个破婚谁爱结就结去吧!
林唐渊始终坚信自己是不同凡响的。
他注定要在死后,诗歌才能成为传奇。
生活残酷,他只能这么安慰自己。
2
可惜生活注定是戏剧化的。
虽然信用卡被停了,问题不大,还有存款,更有穷得只剩钱的霍大少爷赞助。
林唐渊换个地方安家,小日子也过得还算不错。
酒吧蛮挣钱,加上老板是个有故事的青年才俊,吸引各种俊男美女来一睹芳彩。
没有人不爱看美好的事物。
于是在酒吧里拉小提琴,经常吟诵那些晦涩诗歌的林唐渊在C市里火了。
他赚得盆满钵满,照样混得风生水起。
招揽的员工也个个眉清目秀,没有脱衣舞,没有DJ,没有那么多金迷纸醉……
这正是林唐渊要得不同寻常,他不爱庸俗,他想要浪漫主义的放肆和浑然天成。
3
于是在这一年的冬夜里。
林唐渊按照往常一样喝得酩酊大醉,嘴里继续念念有词旁人读不懂的诗。
什么弗朗索瓦,什么但丁,什么阿赫玛托娃……
伟大的生活!
必须要枪毙一个怀才不遇的诗人吗?
林唐渊失落到有些发疯,他跌跌撞撞走出白灰里,穿着的黑色大衣上沾满了湿冷的雨雪,他骨相绝佳,五官不是精致,而是有韵味那挂。
算是让所有见过他的人都过目不忘,人海茫茫里最独特的个体。
黑色大衣干净利落,他此刻却寥落不解,困惑在自己世界里,眼神中充斥着沉寂。
人前常笑,流露出几分玩世不恭。
人后便是一副寡言的阴郁模样。
林唐渊仰起头看冬天的月亮,寒风里夹杂雪,沾染到他脸上,吹得清醒了可他就是想发疯。
他猛然冲到马路上横躺着,想随便路过哪辆车碾死算了。
反正没有人在乎一个酒鬼能不能写的出好诗。
反正……不行啊不行。
躺了十秒钟后的林唐渊就爬起来,拍拍灰尘叹了口气,刚买的酒还没喝完。
舍不得死。
然而说时迟那时快,一辆全黑色的迈巴赫就猛然在他身后急刹车。
差那么几十厘米就撞上了。
林唐渊很淡定。
然而车主人推开门,皮鞋很亮,犹豫了一会才下车,高瘦身形修长挺拔,穿了件高领黑色毛衣,让人联想到波斯猫的矜贵。
但他不算年轻,三十出头,极为流畅的下颌线,眉眼过于优异精致,风度翩翩,绅士得很。
他问道:“先生,你没事吧。”
林唐渊对帅哥没兴趣的人也耐不住多看两眼,他醉醺醺半疯半傻,耍流氓似的,“你刚刚撞到我了,得送我回去,不让你别想走……”
车主人也没见怪,忍住洁癖发作,想走近搀扶林唐渊上车。
大冬天的这么一个醉鬼,容易死在路边。
他不算慈悲心肠但也不能见死不救。
奈何两个人四目相对。
车主人攥紧了拳头,声音刹那间冷淡下来,“你是林唐渊?”
林某嗯了一声。
车主人转身就走,绝佳精致的侧脸扭过来,嗤之以鼻,“不成体统的东西。”
林某挠头,“骂我做甚,你哪位?”
车主人冷冷开口,“婚礼照常举行的话,你应该喊我一声舅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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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三更搞定,晚上估计还有。
这次是洁癖舅舅和酒鬼小林的故事~争取这两天完结番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