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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在家里待了三天,连我哥的影子都没见到。知道他忙,也知道他订了婚,但没想到他现在连家都不怎么回了。

我不回家就是大逆不道、离家出走,他不回家就是敬业奉献、追逐爱情,人跟人真是不一样,我哥做什么好像都比我高贵一点。

眼巴巴地等到十一点,我麻利地掀开被子,悄悄摸到楼下厨房偷吃。自从我哥当家做主后,他就免了家里得有人值夜的规矩,此时整座宅子的灯都灭了,只留大门外两盏,客厅空无一人,我也自在了许多。白天时,佣人们看我的眼神大多躲闪,搞得我回自己家也像做贼,不愿意和他们打照面。

我像是寄居在这座宅子里的老鼠,只有到了深夜才敢跑出来偷吃几口米粮。

刚捧着面包咬了一口,身上的各种伤口就被松松紧紧地牵起来,疼得我倒吸冷气。离开家这些年,我没怎么生过病,小感冒都很少,忽然经这么一遭,活动起来总是忘记身上有伤。

我的经验是,人活得贱,就不能太可怜自己,生活处处是困难,我要是每天都以泪洗面,稍不小心就瘫成一团湿泥了,再不可能爬起来。

况且,我已经不再是小孩子了。二十四岁,为人师表,也算是有了点人生追求,顺带挣到了一份可以糊口的工资,学校门口的生煎店也很合我的口味,活到这份上,没理由自怨自艾。

我在心里鼓励自己和伤口对抗,张大嘴巴,机械又迅速地咬了几口冷面包,把自己的嘴巴填得满满当当。

我光着脚蹲在地板上,背靠冰箱,一边艰难咀嚼,一边百思不得其解:

我哥住这么大的房子,穿那么贵的衣裳,给我未来嫂子买的钻戒就像灯球一样,在网上电视上闪着光地连轴播放,看起来日子过得已经是一顶一地好了,怎么冰箱里的东西这么难吃。

我太饿,一时忘形,忘记我那谨小慎微的妈传授给我的十五字真言:吃人家的东西,就不能说人家的坏话。我妈吃了不少苦,也流了许多眼泪,她那双大眼睛到老了也跟孩子一样,稍一伤心就往外下雨。

我不敢惹她,只好嘴上答应。

不说,我不说就是了,我不骂我那二十一世纪三妻四妾的爸,也不骂我那明知道丈夫是什么货色也还是不肯离婚的阿姨,更不骂我那天天板着扑克脸的大哥。

我只在心里骂他们。

在心里骂人能叫骂人吗,既没有伤害别人,又不会让自己积怨成疾,这是功德一件,老天爷应该重重嘉奖我。

干吃面包太噎,我给自己倒水。家里的杯子都是我哥亲自买的,比起钻石,他好像更喜欢收集这种东西。

我十九岁生日的时候,他心血来潮送了我一套瓷器餐具,上面画了几只活灵活现的小猫,很有大家风韵。

在吃喝住行这些方面,我都不讲究,也没钱讲究。当初想到自己出去打拼一定会颠沛流离,瓷器易碎,我没有闲心照顾,所以离家出走的时候没有带走它们。

按道理讲,它们应该安静地站在橱柜某个角落里。

可我打着手电仔细地看了一遍又一遍,雪白的餐盘斜立着,像是我哥批发买来的月亮。

月亮他都买得到,怎么就容不下我的那几只小猫。

我又想骂我哥了。

但老天爷显然是站在我妈那边的,这么多年它都不声不响,我妈一死,它就显灵,送来报应教育我。

吃人家的饭,就不能说人家坏话。

背着人说也不行。

不然就会像我一样,烦躁地走回客厅,想随便找个给客人用的茶杯倒水,刚小声骂出去一句“我操”,就听见了不远处开门的声音。

我吓得浑身一激灵,回头看过去,正好撞上我哥平静的眼神。

客厅留了一盏最暗的灯,刚好够我们俩互相看清。

我哥大我六岁,今年正式迈入三十岁的关卡。年轻时就英俊,而立之年,周身的气派更添几分深沉与威严。深秋降温,大衣西装一件又一件地套在他身上,成熟而有质感。身材好,个子高,穿什么都合身。

我心里嫉妒,羡慕,又没办法从他身上移开目光。

没出息是我这辈子的关键词,我认了。

但我哥跟我完全不一样。

这么久没见,他忽然发现我在家,竟然完全没有惊讶。他只浅浅打量了我几下,完全没有要打招呼的意思。他转过身,一件件地摘去身上的外套。

我讲:“回来这么晚啊。”

他听见我说话,掀起眼皮看了我一眼,目光不带什么情绪,转身把大衣挂了起来。

“肚子饿了怎么不叫人起来帮你做饭,”他走到桌边,倒了一杯水。

他怎么知道我肚子饿了。我心里一惊,连忙地跟了过去,脸上依旧堆笑,到了桌边,忽然发现他用的是我刚刚挪动了的杯子。

就在我犹豫要不要告诉他的时候,他把那杯水推了过来。

他说:“遇到事情知道回家,很好,但既然回来了,就用不着把自己当外人。”

看来我每天偷吃的行径早就被发现并上报了。

我虚伪地赔笑,捧起水杯,小小地喝了一口。

“为什么打架?”

我哥一向是个思虑周全的人,既然他已经知道了我跟人打架的事,就一定知道了我殴打的对象是谁。所以他不问名字,只问原因。

“对方先动手的,我正当防卫。”

“他是家里的独生子,一向在家做皇帝,你用酒瓶砸他脑袋,想过后果吗?”

“我已经领受过了,”我捋起袖子,给他看皮肤上的淤青,“要不是快被他打死了,我也不会来麻烦大哥。”

我离开家已经很多年了,这声哥更是很久没叫过。

我哥依旧面不改色,丝毫不为我临时喊哥抱大腿的行为动容。

他端起茶杯,问:“是不是只有遇到要丢命的危险,才想起回这个家,叫我一声哥。”

我沉默不语。

“其他的伤,也让我看看。”

他的关心是一种命令。

我慢悠悠地坐过去,坐在他身边,开始慢慢地解身上的扣子。

他毫不避忌地看着我渐渐裸露的皮肤。

我身上很多伤,大多都是张奕华那个王八蛋找的人留下的,他们把我套在麻袋里打,木棍上还打了钉子。

我哥伸出手,又轻轻往下扒了几寸挂在我肩膀的衬衫领,指腹抚过那里的一片淤青。

我疼得嘶了一声,引得他瞟我一眼。

他观察得认真,时不时用手按压伤口,问我痛感如何。我看到他低垂的睫毛,浓密,修长。

我时不时回应两句,一动不动地僵坐着。

他的手指在我的胳膊与肩膀徘徊,那枚订婚戒指就戴在他的手上,银色的一环,设计十分低调,偶尔刮过我的皮肤。

“你还是没告诉我为什么打架。”

“只是一点误会。”

“误会?”他又摸了一下我手臂上的淤青,“什么误会需要你用命帮别人出头。”

原来这不是简单的问答,而是一次测谎。

我看着他沉静的目光,想了想,轻声讲道:“他是我喜欢的人。”

他抬起头来,目光沉静。

“哦?”

我朝他笑,潇洒地讲:“为喜欢的人出头,天经地义。”

他没有在意我的话。

“你喜欢男人。”

这不是问句,而且一种定性,一种陈述。

“我一直都喜欢男人啊,大哥忘了?”

“洪天杰,”他喊了我的大名。

他不希望我提及往事,不惜用上兄长的威严。

我笑了一下,低头慢整理衣服,将扣子又一颗颗系好。

“我已经不叫洪天杰了,我现在姓连,我叫连小河。”

我改了姓,也改了名。

我妈去世以后,我身上和洪家相关的就只剩下那没什么用处的血缘,它在外没有太多烙印。

他说:“这和你叫什么没关系。”

“是啊,我叫什么没关系,反正也没几个人认识我,”我说道,“我和大哥不一样,我天天在报纸上看到大哥的名字。”

我哥叫洪怀啸。

洪怀啸,多好听的名字,既呼应了姓,又壮阔到野心勃勃。我爸生前有好几房小老婆,却只为我哥精心取了名字,只因为他是我爸的第一个孩子。

我哥一表人才,被寄予厚望,而他确实也没有让大家失望。

他不仅成功继承了家业,把洪家的产业打理得欣欣向荣。

不仅如此,就算我爸和我断绝了关系,我也被从遗产名单中踢出,我哥也没有将我把我赶尽杀绝。

若不是如此,我连回来求人帮忙、寄人篱下的资格都没有。

“听说大哥订婚了,”我望住他的眼睛,“真好啊,我这辈子恐怕没这个运气了。”

他望了我一会儿,眼神又扫过了我的衣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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